男對麻吉的臉放屁「被求償20萬」3年後判無罪 法官理由曝光

▲▼ 打嗝,口臭,嘴巴。(示意圖/翻攝自photoAC)

▲高雄男子控訴李姓男子對準他的臉放屁,提告求償20萬元。(示意圖/翻攝自photoAC)

記者陳宏瑞、郭玗潔/高雄報導

高雄李姓男子與男性友人聚會時,遭控突然將屁股對準男友人的臉放屁,男友人翻臉提告求償20萬元,高雄簡易庭審理,法官認為友人未提出證據,判李男免賠。全案還可上訴。

判決指出,李男於2021年至2022年與男性友人聚會時,竟突然以屁股對準男友人的臉放屁,男友人不堪受辱,4年後將李男告上法院求償20萬元。

審理時,李男否認曾對著男友人的臉放屁,兩人一起傳喚共同洪姓好友出庭作證。洪男表示,李男和男友人相處普通,沒有好或不好,他不知道李男是否對著男友人的臉放屁。

法官認為,洪男與兩人的交情都差不多,證詞可以採信,既然男友人沒辦法提出證據,證明李男確實將屁股對著他的臉放屁,判李男免賠。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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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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