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黃子佼。(圖/記者呂佳賢攝)
記者郭運興/台北報導
藝人黃子佼因購買、持有兒少性影像,一審被判刑8月,目前全案仍在上訴審理中。黃子佼今(24日)透過律師發出聲明指出,已與全數被害人達成和解,並且表示歉意。對此,律師黃帝穎於臉書分享接受媒體詢問此事件的看法,他分析,依據刑法第59條規定及刑法第74條有關緩刑規定,黃子佼如果與被害少女全部和解,這不會是網路上質疑的「無罪」,而是黃子佼爭取減刑及緩刑的二審訴訟策略。
黃子佼今日透過律師發出聲明表示,「我已認知每一張兒童少年性影像都是一個血淋淋的故事,會造成兒童少年一輩子的創傷。若沒有人下載就不會有人供給,本人對於當年做錯的事情,已深刻且誠摯悔悟,也祈求每個受害者原諒。對於訴訟過程讓被害人身心再度受到傷害,本人也再次表達深摯歉意」。
聲明指出,本案為兒少案件相關被害人個人資料均受遮掩保護,本所當事人完全無從主動與被害人接洽和解事宜,最終透由法院的大力協助,始能與全數被害人達成和解。
聲明指出,本案的和解過程,被害人都清楚說明黃子佼先生與他們遭誘騙拍攝影片無關,黃子佼先生下載影像多數為成年性影像。被害人甚願意出具陳報狀向法院書面說明黃子佼先生涉案情節已遭過度放大及渲染,被害人也明白黃子佼先生下載影片的時間均在112年2月17日兒少條例第39條第1項修正施行前,是在法律明令禁止前始有的下載行為,深深同情黃子佼先生境遇。被害人均認同最應苛責的是創意私房此類網站的經營者、影片提供者及於法律禁止後仍下載的人,而非在法律禁止前下載的黃子佼先生。
聲明強調,雖然被害人均諒解黃子佼先生是在法律禁止前即已下載,也表示原諒,但黃子佼先生仍自省其身為公眾人物應以最高道德標準自我要求,因為愚蠢好奇心誤觸法律的教訓,深切且沈重,讓他失去了深愛的妻子、女兒及終生投入的演藝事業!未來,他誓言會時刻警愓、持續要求,讓自己成為一個更好的人。
對此,律師黃帝穎於臉書分享接受《NOWNEWS今日新聞》詢問針對此事的看法,黃帝穎表示,藝人黃子佼「創意私房案」持有未成年少女性影像,一審被判處8月徒刑,併科罰金10萬元,黃子佼在二審期間透過律師發出聲明「黃子佼先生已與被害人全數和解」,這應是黃子佼爭取二審減輕刑責及緩刑的訴訟策略。
黃帝穎指出,依據刑法第59條規定「犯罪之情狀顯可憫恕,認科以最低度刑仍嫌過重者,得酌量減輕其刑」,及刑法第74條有關緩刑規定,有得斟酌「向被害人支付相當數額之財產或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明文。
黃帝穎認為,因此,黃子佼如果與被害少女全部和解,這不會是網路上質疑的「無罪」,而是黃子佼爭取減刑及緩刑的二審策略。
ETtoday新聞網提醒您:
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0、113。
發現兒少性剝削,請撥打110、113。
▼律師黃帝穎。(圖/民進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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