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打詐不力 謝立功籲要讓詐欺犯了解「高風險、零利潤」

▲桃園市副市長王明鉅家人遭詐騙1500萬,王明鉅回應了。(圖/記者沈繼昌翻攝,下同)

▲桃園市副市長王明鉅家人遭詐騙1500萬。(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地檢署日前偵辦以蕭姓男子為首的詐騙集團案件時,發現詐騙集團偽裝成假檢警向桃園市副市長王明鉅的親戚行騙;沒想到,王家親戚找來的律師竟也是詐團的臥底,因此再被騙取1500萬。對此,前移民署長謝立功說,連桃園副市長的親戚都能被騙走1500萬,詐騙早已成為全民公敵,呼籲詐欺不只判重刑,還必須追繳犯罪所得,讓詐欺犯了解何謂「高風險、零利潤」。

謝立功說,連桃園副市長的親戚都能被騙走1500萬,詐騙早已成為全民公敵,為何無法遏阻?台灣現在對詐欺犯已提高刑度,但實際判的不重,經常可緩刑,詐騙犯還可透過洗錢安享犯罪所得,根本沒有嚇阻力。

謝立功指出,台灣該改革了,可參考新加坡、美國,詐欺不只判重刑,還必須追繳犯罪所得,讓罪犯無利可圖。建立跨部會合作機制,上中下游一起防堵詐欺。讓詐欺犯了解何謂「高風險、零利潤」,讓民眾真正感受到詐騙案減少了。

桃園地檢署檢方調查發現,以蕭男為首的詐騙集團2024年1月打電話給王明鉅的親戚,聲稱其個資、銀行帳戶遭人盜用,且事件涉及洗錢,須配合調查,否則恐將牽連子女,王家親戚聽聞後嚇得立刻配合,除了加入假檢警的LINE帳號外,還拿出名下的房產去借貸,再將現金交給偽裝檢方的詐騙集團。

後續詐團還介紹王家親戚聘請詐團臥底的陳姓律師,讓詐騙行動得以繼續實施,律師還不斷通報王家的情況,讓詐團可以隨時調整因應,在王家抵押房地產取得3000萬元後,詐團立刻安排車手取錢,先後取走1500萬元,直到王家驚覺有異報警,全案才因此曝光。

桃園地院指出,陳姓掮客犯罪所得33.9萬元,給付50萬8500元賠償王家親戚成立調解,潘姓仲介、陳姓掮客2人犯後均就所涉犯行坦承不諱完成調解,依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4年及6月;蕭男與另一名吳姓掮客,依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未遂罪,各處有期徒刑1年及有期徒刑6月,併科罰金15萬元,其餘還在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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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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