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男認雙親邪靈附身持刀砍殺!母死父傷 二審仍判12年

▲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審理後認定量刑妥當,駁回林男針對12年刑期量刑過重提出的上訴。(圖/記者林東良翻攝)

▲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審理後認定量刑妥當,駁回林男針對12年刑期量刑過重提出的上訴。(圖/記者林東良翻攝)

記者林東良/台南報導

雲林縣虎尾地區2024年7月間發生一起震驚社會的逆倫命案,患有嚴重躁症的林姓男子凌晨發病,持刀刺殺雙親,造成母親身亡、父親重傷,雲林地院一審依殺人罪與殺人未遂罪分別判處10年與6年有期徒刑,合併應執行12年,被告認量刑太重提起上訴,高等法院台南分院6日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仍可上訴。

一審指出,20多歲的林男患有躁症,案發當時與父母同住虎尾家中。2024年7月12日凌晨2時許,林男突發幻覺,自認父母遭邪靈附身,持約22公分長水果刀刺向母親胸部與背部,造成其心臟與肺部重創、大量出血不治。隨後,林男轉向父親行兇,刺擊其頭部、肩膀與背部,導致骨折重傷,刀鋒甚至當場斷裂。林父逃至外屋成功避難才倖免於難。

一審法院調查,林男曾自述自專科時期便經常失眠、出現幻覺,家人誤以為為靈異現象,長期以收驚處理,從未正式就醫。經鑑定,其犯案時處於嚴重躁症發作,認知能力顯著降低,法官雖認其行為可適用刑法第19條第2項減刑,但考量其攻擊直系尊親屬情節重大,且須兼顧社會安全與法秩序,最終仍依殺人罪與殺人未遂罪,各處10年與6年有期徒刑,合併判刑12年。

林男認量刑過重,提出上訴,台南高分院指出,原審量刑已詳盡說明理由,考量林男精神狀態、悔意、自白情況與親屬原諒聲明,所定應執行刑12年,尚屬罪刑相當,未有過重之情形,被告上訴主張量刑及定刑過重,為無理由,應予駁回。本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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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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