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君豪、鄒鎮宇/台北報導
台北市松山區三民路1日下午發生一起死亡車禍,23歲盧姓男子無照駕駛救護車,於三民路闖紅燈碰撞60歲黃姓騎士,導致對方死亡。對此,新北市衛生局表示,盧男有救護人員(EMT)證書,但未登記為該公司救護車駕駛。

▲救護車與機車發生碰撞,最終騎士送醫不治。(圖/記者張君豪翻攝)
新北市衛生局表示,涉事救護車公司於113年6月經核准設立,並符合相關設置規定。肇事盧男領有EMT證書,且登記為該公司救護人員,惟並未登記為該公司救護車駕駛。據了解,盧男為救護車公司負責人,但從來都沒有駕照,並非被吊銷。
根據「救護車及救護車營業機構設置設立許可管理辦法」第7條規定,救護車駕駛人必須持有職業駕駛執照。違反此規定者,依緊急醫療救護法第41條,最高可處新台幣50萬元罰鍰,情節重大者甚至可能面臨廢止救護車營業機構設立許可的處分。
新北衛生局表示,該局每年均定期查核民間救護車公司的人員及車輛配置,並不定期抽查勤務執行狀況,以確保符合相關規範。對於本案,衛生局將進一步調查並依法處理,提醒業者務必遵守法規以保障公共安全。
回顧整起案發經過,23歲盧姓駕駛載送一名腦溢血的病患轉院,行經該處路口時,雖然有鳴笛,但闖紅燈導致60歲黃姓騎士反應不及,騎士當場撞上救護車,人卡在底盤受困。
警消隨後將黃男救出,但黃傷勢嚴重已失去生命跡象,經急救過後,仍於下午3時13分宣告不治。根據警方調查,盧男並無駕照卻開救護車上路,將依過失致死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至於整起事故詳細發生原因經過、肇事責任歸屬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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