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帶小三回家激戰被妻抓包 3天代價35萬元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一名人妻意外抓包丈夫阿強(化名)發生婚外情,丈夫不僅連續3天將外遇對象小美(化名)帶回家,還在家中發生性行為,讓她無法接受,憤而決定提告求償70萬元。台南地院法官日前審理之後,判阿強和小美應連帶賠償35萬元較為適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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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強被妻子指控,連續3天帶小美回家,期間還發生性關係。(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人妻在判決書中主張,小美明知阿強是有配偶之人,仍發展出不正當的男女關係,兩人在2024年9月間,連續3天於夫妻倆的住處內發生親密動作及性行為,嚴重侵害她的配偶權,因而決定對兩人提告求償70萬元。

對於人妻的控訴,阿強和小美均表示不爭執,但他們僅願意連帶賠償20萬元。

台南地院法官表示,人妻對於自己的主張,有提出錄音譯文為證,這項證據也被阿強和小美承認,內容堪信為真;阿強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與小美發生性行為,確實侵害到妻子的配偶權,且情節重大,妻子可以依法請求賠償精神上的損害。

法官指出,考量到阿強和小美侵害配偶權的情節、對人妻造成的影響,以及雙方學經歷、家庭經濟、生活狀況等因素後,最終判兩人應連帶賠償35萬元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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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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