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騎士倒地遭輾斃!女清潔員淪奪命兇手 法官揭關鍵判無罪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北市北投區環保局林姓清潔隊員於大業路執勤時,將插有警示旗的手推車停放於路邊停車車輛內側,隨後發生機車連環煞車事故,導致一名簡姓騎士倒地遭聯結車輾斃。檢方認林員未妥善停放手推車,依過失致死罪起訴。士林地院日前審理後認為,其行為屬「容許風險」,並無過失,故判無罪。

2023年3月7日清晨8時許,林姓清潔員於北投大業路一帶進行清掃勤務,將手推車擺放於外側車道、靠近停車車輛的一側,手推車上設有「慢」字旗幟與閃燈作警示。

然而,廖姓騎士沿大業路南往北第2車道行駛,驚見垃圾手推車後急煞,後方32歲簡姓騎士見狀也煞車,卻遭第3輛辛姓騎士追撞,導致他重心不穩往左傾倒,被黃姓男子駕駛聯結車輾過,當場頭部重創身亡。事後,廖、辛、黃姓男子被依過失致死罪送辦。

偵查時,廖、辛、黃姓男子否認犯行。廖男說當時視線所及,看到手推車阻擋在前後立即減速,有感覺到後面稍微被碰撞到,車禍就發生;年僅19歲的辛男則稱沒有碰撞倒簡姓死者機車,是對方自己倒下;黃姓駕駛說,當下都是正常行車,突然感覺到輾過東西,自己根本來不及閃避。

▲▼ 北投車禍   。(圖/記者黃宥寧翻攝)

▲環保局林姓女清潔員將垃圾手推車放置道路上釀死亡車禍。(資料圖/記者黃宥寧翻攝)

檢察官抽絲剝繭後,認45歲林姓女清潔員疏忽勤務第11點規定,清掃街道時,須將手推車僅靠慢車道路肩或人行道停放,以避免手推車於道路上行程路障,對往來車輛造成危險,且案發當時客觀環境,並無不能注意的情事,卻疏未注意及此,逕自把手推車放置外側車道與路旁停車車輛併排,致行進機車無法以正常行車速度通過,釀事故發生,依過失致死罪將她起訴。

法院開庭時發現,北市環保局曾於2021年發布內部作業指引,明定於有設置停車格的路段,清潔人員應將手推車設置於停車車輛內側30至50公分處,作為執勤期間的警示與防護措施,林姓清潔員是依此規定作業,設置位置合理。

▼法官認為在容許風險概念下,難認林姓清潔員此舉有何違反注意義務之可言。(圖/記者黃宥寧翻攝)

▲▼             。(圖/記者黃宥寧翻攝)

法官指出,雖手推車短暫占用車道,可能對通行車輛造成阻礙,但為維持道路清潔與人員安全,此種行為已為社會所接受,屬於法律上容許風險(有些工作本來就有風險,但因為對社會有必要性,所以法律允許它存在)。且當時現場道路空間足以讓機車通行,事故主因為後方機車未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難將責任歸咎於清潔員。

此外,合議庭認為,若要求清潔人員每清完一段就將手推車推離車道,不僅造成作業困難,更可能增加與車流交織的風險,清潔員選擇以隨清隨移方式進行作業,實為較安全作法,故認林姓清潔員未違反注意義務,無構成過失,故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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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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