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東良/台南報導
有網友在網路社群PO出一段影象,台南市永康區中山路火車站前,1部雙載機車後座女子沒有戴安全帽,來拉著1個有輪子的購物袋在道路滑行,影響行車安全;市警永康分局指出,該機車騎士及乘客之交通違規行為,警方將依法舉發。
▲台南1部雙載機,後座女子不但沒戴安全帽,還拉行李袋在道路滑行。(圖/翻攝自社會事新聞影音,下同)
台南市警永康分局副分局長謝貴琳指出,經檢視影片內容,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5項「機車附載人員或物品未依規定者,處新台幣3百元以上6百元以下罰鍰」,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6項「機車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者,處駕駛人新台幣五百元罰鍰」,本案機車騎士相關違規事實明確,永康分局依規定舉發。
永康分局呼籲用路人應遵守交通安全規則,共同維護交通秩序,保障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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