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司法界近年來接連爆出多起法官違紀案件,從性騷擾、婚外情到酒駕與貪污,法官不僅違反道德底線,甚至公然踐踏法律。(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CC0)
記者黃宥寧/綜合報導
淪空談!「余誓以至誠,接受國家任命,恪遵憲法及法律之規定……如違誓言,願受最嚴厲之制裁。」這句誓詞是法官就職時的承諾,然而,近年來司法圈醜聞頻傳,讓這份誓言形同具文。中部年輕法官與已婚法助曖昧,甚至深情告白「我願意等」,遭律師丈夫提告求償。除此外,還有法官酒駕、性騷等,違紀不斷,司法院的監督屢屢失靈,叫人民又如何信任。
回顧過去,司法醜聞從未間斷。2018年被戲謔「吸奶法官」的台中高分院前法官胡景彬,2012年涉「賣案」收賄300萬元,另有4600萬元財產來源不明,由其三房小妾黃月蟾幫洗錢,胡遭重判18年半,併科罰金900萬元。
2022年,L姓法官與已婚的D姓女法官爆發婚外情。兩人透過LINE頻繁曖昧對話,互稱「親愛的學長」、「小寶貝」,甚至傳送「親一下」、「給你抱抱」等親密訊息。最終,D姓法官的丈夫察覺異狀,翻查妻子的手機後掌握兩人不倫證據,憤而提告。事件曝光後,L姓法官支付450萬元與D女法官的丈夫達成和解。
2023年8月19日,宜蘭法院張軒豪法官下班後飲用伏特加,隨後駕車返家,行經路口左轉時因提前轉彎遭巡邏警員攔查。經酒測發現其酒測值高達1.05毫克,遠超法定標準,當場遭警方逮捕。宜檢依公共危險罪起訴,遭自家人判處有期徒刑4月。法官評鑑委員會建議將其移送職務法庭,並處以4個月月俸罰款。
2024年士林法院蔡明宏法官長期性騷擾及強制猥褻女性同事,受害者包括書記官與候補女法官,一審被依2個強制猥褻罪判處2年2月,全案上訴中。
從酒駕到貪污,司法違紀案件層出不窮,司法院應當強化內部監督,確保司法體系的廉潔與公正,別讓多數認真負責的法官,默默堅守崗位,維護公平正義,卻應因少數違紀法官的行為而蒙受污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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