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權毅/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林先生2日行經北屯區,目擊一輛轎車停在路邊,未查看後方來車,直接開啟車門,導致一名阿嬤直接撞上,重摔倒地,物品散落一地,還險遭後車二次撞輾。警方看過影片後,認定該名男駕駛未依規定開啟車門,最高可罰4800元罰鍰。

▲台中一名駕駛在路邊停車突然開啟車門,導致一名阿嬤騎車撞上。(圖/民眾提供)
林先生說當時在北屯區四平路遇到,希望給大眾一個警惕,路邊停車開車門真的要很小心,下車第一時間要先報警,不要伸手接觸傷患。

▲阿嬤倒地後,物品散落一地,險些遭後車二度撞輾。(圖/民眾提供)
影片拍下,駕駛該輛白車的年輕男子突然開啟車門,騎車在道路外側的阿嬤被擊落,整個人往左前方倒下,正好有一輛轎車通過,所幸沒有發生二次追撞、輾壓,才沒釀成嚴重受傷。肇事年輕男透過發文的林先生轉達,阿嬤僅擦傷,表示不需要就醫或報警,當下雙方已經達成和解。
第五警分局則表示,經檢視影片內容,初步判斷疑似為自小客車駕駛或乘客未依規定開啟車門或關閉車門,導致與機車騎士發生碰撞。根據《道交條例》第56條規定,若汽車駕駛人臨時停車或停車時,駕駛人或乘客未依規定開啟或關閉車門而導致事故,將對汽車駕駛人處以新台幣2400元至4800元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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