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接種「新冠疫苗」人生劇變 上課如人像斷線

圖、文/CTWANT

立委廖偉翔日前陪同接種疫苗的受害者家屬召開記者會,他引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的判決書內容,強烈質疑衛福部疾管署「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審議小組(VICP)」審議過程黑箱。但衛福部長薛瑞元立院答詢時,堅稱「全都是科學審議」堅持上訴,引發更多新冠疫苗受害者及家屬不滿,痛陳「人生全被政府給毀了!」

新冠疫苗不良反應受害者C先生控訴,當初聽政府的話,打了新冠疫苗,沒想到身體出現無法逆轉的嚴重不良反應,對工作、家庭都產生嚴重負面影響,讓他陷入絕望。(圖/劉耿豪攝)

▲新冠疫苗不良反應受害者C先生控訴,當初聽政府的話,打了新冠疫苗,沒想到身體出現無法逆轉的嚴重不良反應,對工作、家庭都產生嚴重負面影響,讓他陷入絕望。(圖/CTWANT提供,下同)

新冠疫情在全球爆發時,一劑難求,民眾爭相搶打剛獲得緊急授權的疫苗,事後卻發生不良反應的爭端,也讓受害人與家屬悔恨終生。(圖/黃威彬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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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疫情在全球爆發時,一劑難求,民眾爭相搶打剛獲得緊急授權的疫苗,事後卻發生不良反應的爭端,也讓受害人與家屬悔恨終生。

衛福部統計,從民國110年迄今,3年多來各類疫苗受害申請案件總數約有9474件,其中以新冠疫苗申請案為大宗。台北醫學大學醫療暨生物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何建志統計顯示,到今年(2024年)4月底止,台灣已完成審議的疫苗受害申請案件數為4835件,核給救濟案505件,審議救濟通過率約10.44%,遠不如鄰近日本(通過率為90%),香港54.78%,紐西蘭42.39%,芬蘭32.94%,挪威28.2%,加拿大23.22%,通過率在先進國家倒數第二。

從事教職的疫苗受害者C先生向本刊投訴,新冠疫苗不良反應審查過程漫長、不透明。他說,自己都熱愛教育工作,還曾獲教部頒獎,當年就是遵照「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要求打疫苗,當時規定可選定期快篩或打兩劑AZ疫苗後才能進校,快篩既貴又難搶,他只好選打AZ。

C先生說,初打AZ已不適,AZ又禁混打,打第二劑後就口齒不清,手無知覺,醫囑多休息,但卻日益嚴重,相繼出現雙腿無力,健忘、視力減退(眼睛正常、疑受腦部影響),他自覺授課正常,學生卻說他上課喃喃自語「人像斷線」。

「打疫苗前我沒三高、慢性病,無不良用藥、教學受肯定」C先生經醫院核磁共振(MRI)後,確認罹患急性腦髓炎,該病目前難癒,也無法預測餘命,惟過往案例多為「先天性疾病」,醫生驚訝之餘,要他定期追蹤。一般人年做一次MRI已是上限,但病發一年內他已MRI四次,還用盡國內醫院所有MRI顯像劑,並曾出現嚴重過敏,經醫護急救才搶回一命。

C先生感嘆政府去年取消防疫假,但他卻需請假回診,校方最近告知他14天病事假已用完,再請假恐影響考績,連工作都難保。雖經3位醫師會診認定症狀「疑與疫苗有關」,但衛福部拒採納,兩年審查後僅給5萬多元救濟,與審議辦法明訂救濟金額差很大,而他發病迄今,已自費10多萬醫藥費,不僅耗光積蓄,連昔日購買商業健康險與疫苗險皆因「病因不明」全拒賠,也不能領殘障手冊,自覺彷彿「被政府丟包」,還因壓力大衝擊家庭關係「如今快家破人亡,只盼法院給答案,證明不是他自暴自棄」。

北醫教授何建志認為,新疫苗的不良反應救濟應採取法律上的「特別犧牲」原則,修訂特別法和籌設專有財源,從寬從優協助受害者面對接下來的艱困處境。(圖/黃威彬攝)

▲北醫教授何建志認為,新疫苗的不良反應救濟應採取法律上的「特別犧牲」原則,修訂特別法和籌設專有財源,從寬從優協助受害者面對接下來的艱困處境。

雖然C先生控訴被政府丟包,但衛福部喊冤,指疫苗開打後救濟金支出不斷增加,已入不敷出,保險、就業問題皆非衛福部能管。疾管署發言人羅一均曾說,到2023年底止,衛福部向新冠疫苗藥廠徵收救濟基金1.2億元,但給付卻破1.7億元,因基金「不夠賠」,每劑新冠疫苗原徵收1.5元救濟金,現已提高到每劑22元。不過,衛福部仍遭外界批評,以「多少錢辦多少事」態度面對全新疫苗不良反應,既消極也不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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