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聚賭還幫攬客洩個資討債 新北警1巡佐涉貪污重罪羈押禁見

▲▼新北地檢署外觀。新北檢外觀。新北地方檢察署外觀(圖/記者黃哲民攝)

▲新北地檢署外觀。(圖/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新北市海山警分局1名派出所陳姓巡佐,涉多次到麻將賭場賭博,未依法查緝還幫忙攬客,並收賄幫查賭客個資給業者討債,經新北地檢署搜索約談後聲押禁見,新北地院今(10日)認定陳男與陳姓業者涉犯違背職務行收賄重罪,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裁定2人均羈押見。

據悉,陳姓巡佐與派出所同事林姓警員,涉從2020年起多次到陳姓、呂姓與湯姓業者在新北市板橋區、三重區與新店區的麻將賭場賭博,現年50多歲的陳姓巡佐從警30多年,先前也涉及簽賭被送辦、因罪證不足剛獲不起訴。

海山分局去年(2023年)接獲內部檢舉,報請新北地檢署檢察官周懿君指揮偵辦,發現陳、林2警不但沒依法查緝賭博,陳姓巡佐反而幫賭場攬客,還涉收賄擅自用警務系統查詢賭客個資,洩漏給業者催討賭債。

檢方發現不僅林男依陳姓巡佐指示幫忙個資,海山分局另有分屬2個派出所的莊姓、張姓、許姓與蕭姓警員,也涉用辦公設備查詢民眾個資,前天(8日)深夜發動搜索並約談17人,複訊後於今(10日)晨以涉犯貪污重罪,有逃亡、勾串滅證之虞,聲押禁見陳姓巡佐與陳姓賭場業者。

新北院今下午召開聲押庭調查,認定陳姓巡佐與陳姓業者分別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行賄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今傍晚裁定2人均收押禁見。

檢方另於複訊後,諭知涉犯包庇賭博、《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嫌的林姓警員交保15萬元,呂姓、湯姓賭場業者涉犯營利賭博罪嫌,各交保50萬元和5萬元,莊姓與張姓警員涉犯《個資法》,各交保3萬元,許姓與蕭姓警員無保請回,後續將釐清私查個資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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