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走4幅畫遭大S提告毀損債權 汪小菲出庭:最近心情挺好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藝人大S(徐熙媛)不滿前夫汪小菲離婚後,把原本放在家中的4幅畫作搬走,害她無法查封執行剩餘的扶養費債權,控告汪小菲涉嫌毀損債權,汪小菲一度獲得不起訴處分,經高檢署再議發回,台北地檢署2日傳喚汪小菲以被告身分出庭,重新展開調查,協助釐清雙方債務問題。

▲▼汪小菲為毀損債權案到北檢出庭 。(圖/記者劉昌松攝)

▲汪小菲被大S控告毀損債權案,2日由律師陪同到北檢出庭。(圖/記者劉昌松攝)

汪小菲在經歷1個多小時的庭訊後,向守候媒體表示,「耽誤和浪費公共資源太多了,我確實非常地不好意思,今天因為家事耽誤大家這麼多的時間」,汪小菲表示自己最近心情挺好了,目前和大S沒有聯繫,對於檢察官之前傳喚S媽黃春梅出庭作證為大S抱屈,汪小菲說:「與此無關的家事就不方便評論。」家人如果遇到問題,「想回到北京,我隨時非常歡迎」,汪小菲還透露在台期間會去海邊走走,會去咖啡廳感受美食,跟女友、女友家人見面,他過去就常自己去東北角,好久沒去了。

大S和汪小菲2011年結婚,2021年離婚,根據協議,汪小菲到2038年3月為止,每3個月要支付300萬元的撫養費給大S,大S要在信義區房子則要保留獨立房間,供汪小菲來台探視子女時居住之用。

▲▼ S媽(黃春梅)北檢出庭。(圖/記者劉昌松攝)

▲S媽黃春梅曾以證人身分到北檢出庭作證。(資料照/記者劉昌松攝)

2022年3月,2人再簽了1份補充協議,汪小菲的獨立房間被取消,不能再踏進房子,也不能阻止其他人進去,汪小菲請司機幫忙把放在房子裡的4幅昂貴畫作,載到S Hotel,後來再轉移存放在私人倉庫中。

大S指控,汪小菲涉嫌隱匿畫作,損害她的撫養費債權,但檢察官首度調查後認定,汪小菲到已經支付大S約4511萬餘元,且客觀上無法確認汪小菲有處分或隱匿畫作的犯行,主觀上也沒有犯意,是對個人財產所有權的正當行使,因此處分不起訴。

大S聲請再議,經高檢署發回命北檢重新調查,檢察官為了解雙方債權問題,4月先傳喚S媽黃春梅出庭作證,2日則以被告身分傳訊汪小菲,汪小菲在3名律師陪同下應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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