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採購真核銷!大葉前校長梁卓中詐領67萬專案費 判決結果出爐

▲大葉大學前校長梁卓中。(圖/翻攝自大葉大學官網)

▲大葉大學前校長梁卓中。(圖/翻攝自大葉大學官網)

記者唐詠絮、陳韻如/彰化報導

國內推動潛艇國造先驅梁卓中6年前在執行「水下載具」、「潛艦」等4項專案計畫時,涉嫌與總務處余姓組員「假採購」,向9家廠商開立假發票及收據,取回校核銷現金67萬5349元,事後遭到檢方依法起訴。彰化地院近日審結,梁卓中被依涉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判處1年1月徒刑,緩刑2年,並須向國庫支付43萬7675元。全案可上訴。

根據起訴書,梁在擔任大葉大學副校長及校長期間,執行「水下載具壓力殼及重要附屬結構應用技術先期研發 (II)」、「類潛艦噪音形象預估技術之建立與音頻特徵之探討」、「潛艦國造研究發展專案計畫」等專案計畫主持人;而余則在總務處、先進車輛中心擔任組員。

然而,梁卻在2017年6月間指示余辦理「假採購」,與廠商洪、林、曾、張、黃等9家負責人,偽造文書填製庶務單提出申請,簽核後再開立統一發票及支出憑證黏存單,再由不知情的學生蓋章驗收。校方會計室拿到單據後,也不疑有他而開立支票或匯款撥付款項,收到貨款再扣除0-20%稅捐,再將現金67萬5349元交給梁及余。

梁的犯行被抓包後,他全程坦承不諱,但辯稱僅向余指示及領取27萬6038元,而余自首證述全部犯罪事實,全案檢方依違反商業會計師法,依加重詐欺、偽造文書等罪嫌提起公訴。其中余的部分,因其自首而查獲此案,檢方因此請法官依法減輕其刑,另2人若全數交回費罪所得,則酌情給予緩刑。

全案歷經數月審理,彰化地院於17日審結,將梁依涉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判處1年1月徒刑,緩刑2年,並須向國庫支付43萬7675元。余則判處6月徒刑,緩刑2年,並須支付國庫36萬7675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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