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衛福部指沒訪視凱凱! 新北社會局轟「斷章取義」列3聲明反駁

▲▼  新北市社會局長李美珍 。(圖/新北市政府社會局提供)

▲新北市社會局長李美珍。(圖/新北市政府社會局提供)

記者崔至雲/台北報導

男童凱凱遭保母虐死案引發社會關注,衛福部今21日於行政院會報告「出養童受虐事件辦理情形及策進作為」,內容直指新北市府未對男童評估是否出養、無訪視紀錄。對此,新北市社會局長李美珍深表遺憾,並且提出三點聲明反駁,並希望完整將第一線服務情況與困境與中央對話,務實的檢討現況,才會有務實的對策。

李美珍指出,新北市面對重大兒虐事件,社會局與家屬共感傷痛,理性檢視現行中央法規,改善制度漏洞,方為因應這份沉痛最負責任的態度,中央應帶頭審視現行中央法規,精進服務流程,才能真的完善制度,避免漏接。如今卻以片面資訊指摘第一線服務同仁顯有失公允。

社會局提出三點聲明,第一、社會局服務皆依照專業與兒童最佳利益進行,從案家的描述到法院的裁定書,全都清楚說明在社會局全力協助扶養資源下,案家出養意願堅定且撫養能力有限,為了凱凱的最佳利益,出養為專業與兒童最佳利益綜合考量下的選擇。且新北也代家屬向兒福聯盟積極反映,希望繼續由原保母照顧,中央系統也有相關資料。社會局依照家屬意願,結合專業評估,絕對以兒少最佳利益優先,而非衛福部指稱之情事。

第二、收出養評估依現行法規由收出養媒合機構進行,白紙黑字不容扭曲。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權益及保障法第15條第一項,及第16條第二項,收出養業務由中央主管,且必要性評估就是收出養媒合機構負責,社工與社福中心在轉介兒福聯盟前,也有評估案家家庭狀況,並提供照顧服務,希望讓案主持續在原生家庭生活,因案家出養意願堅定,才有後續出養服務,相關紀錄中央系統都有,現行法規白紙黑字,不容前後顛倒。

第三、新北持續關懷案家,第一線社工的努力不能被忽視。社會局表示,在中央的系統皆可以看到,9月1日新北陪同案家前往兒盟簽約出養,10月24日也與兒盟社工通話,針對案家,新北至今尚未結案,從接案第一時間至今持續關懷,第一線社工的付出不容抹煞。

李美珍強調,嚴肅的檢討服務流程,確實的反應服務困境,是他們謹慎面對這份報告的態度。在衛福部要求檢討報告前,社會局就已經邀集專家學者共商解決對策,同時與北市共同檢討現有政策,因此才有了基北北桃7+1,以及上週五於衛福部的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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