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軍士官違規狂查機密 情報員、高階將領資料看光光!判刑定讞

▲網路霸凌,網路,鍵盤,鍵盤殺人。(圖/視覺中國CFP)

▲海軍士官違規登錄人事系統,人事機密全都看光光。此為示意圖。(圖/視覺中國CFP)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台灣高等檢察署查出,一名海軍吳姓士官利用職務之便取得國防部、空軍司令部多名人事主管的帳號密碼後,非法登入國防部人事系統,並狂查高階將領及特種情報人員的人事資料,1年多內查詢數百筆紀錄,因此提起公訴。最高法院審理後,將吳男判刑2年8月定讞。

判決指出,吳男在海軍168艦隊基隆軍艦服役期間,因擔任人事行政士,因而取得國防部人事主管的帳號密碼。而他就利用軍艦出任務時,從2016年9月起,就違法登入國防部「國軍人力資源管理系統」,查詢國軍人事資訊,包含高階將領、國家安全局情報員、軍事情報局情報員的人事資料全都查詢,次數達數百次。

吳男在2017年調任海軍技術學校後勤補給教學組擔任行政業務教官,但他還是利用先前取得的帳號密碼,登入人事系統繼續查詢,甚至還修改自己的權限。國防部2018年10月間終於發現異常登入查詢紀錄,經過清查後才揪出吳男的惡行,除了將他嚴懲以外,還將他移送高檢署偵辦。高檢署偵查終結後,依照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國家情報工作法》等罪,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時,吳男坦承犯行,但否認洩密,或將資料賣給他人;檢方也查無對價關係。高院一審認為吳男因一時失慮而犯案,於犯後已深具悔悟之意,足認他經此教訓,當知所警惕,應無再犯之虞,故判刑2年,並宣告緩刑5年的自新機會,且於判決確定後,需向公庫支付20萬元。案經撤銷發回。

更一審法院改認定「吳男於海軍服役,本應謹守軍紀,恪遵法治,竟為上開犯罪,其時間非短、次數非少、情節非輕。」因此更一審改將他判刑2年8月。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7日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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