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智堅認了!不再堅持論文原創 多次喊「桃園本來是我的」

記者邱晟軒/綜合報導

調查官余正煌提起刑事自訴,控告前新竹市長林智堅涉侵害著作權案,雙方9日下午達成和解,余正煌撤回所有告訴,林智堅同意依照余正煌指定捐款30萬元給公益團體。對此,媒體人黃揚明今(10)日上午在臉書公開林智堅與余正煌和解內幕。

黃揚明今天在臉書發文表示,昨天的調解庭是余正煌、林智堅在論文風波後首度面對面,此次會面被視為法庭攻防的最終結局。約40分鐘的互動中,兩人在無律師陪同的情況下進行對話,這成為達成和解的關鍵時刻。

黃揚明指出,林智堅一進法庭就向法官介紹自己身分,類似於他去中華大學學倫會時的做法,並試圖與余正煌握手示好,但遭到余正煌的拒絕。林智堅再次強調他們之前見過兩次面,但被余正煌反駁,表示實際上並不僅限於兩次。

▲▼新竹市前市長林智堅被控抄襲調查關余正煌論文涉犯《著作權法》,雙方和解將撤告落幕,林智堅到台北地院開完庭不受訪,由律師胡中緯(中)與余正煌的律師吳俊達(左)代為發表共同聲明   。(圖/記者黃哲民攝)

▲林智堅被控抄襲調查關余正煌論文涉犯《著作權法》,雙方和解將撤告落幕。(圖/記者黃哲民攝)

黃揚明指出,法官引導下,林智堅堅稱論文為他的原創,然而余正煌提出楊玲宜等三人的名字,這讓林智堅的表情扭曲,不再堅持論文的原創性。但他提到去年的說辭,聲稱余正煌的民調資料是他提供的,而余正煌則強調這些民調數據是他的指導教授陳明通提供的,而非直接從林智堅那裡獲得。

黃揚明表示,余正煌原本與律師商討了兩項和解條件:一是在民進黨中央黨部舉行記者會公開道歉並刊登報紙道歉,原因是林智堅在中央黨部舉行的記者會上指控余正煌抄襲他;二是賠償200萬元並捐給MeToo性騷擾受害者。

然而,林智堅堅稱自己沒辦法接受公開道歉,因為他有壓力,但可以在調解庭中對余道歉。另外,捐款部分他無力負擔,因為去年7月之後他就失業,沒有收入。才會有最後的共同聲明道歉、捐公益團體30萬元。而余正煌願意接受和解的主因,是林智堅身段很軟,不斷強調自己希望能盡快結束這個案子,不要再討論過去。

▲▼新竹市前市長林智堅被控抄襲調查關余正煌論文涉犯《著作權法》,雙方和解將撤告落幕,林智堅到台北地院開完庭不受訪,由律師胡中緯(中)與余正煌的律師吳俊達(左)代為發表共同聲明   。(圖/記者黃哲民攝)

黃揚明進一步表示,比較有趣的是,林智堅不斷強調自己在整起事件是受害者,因為本來桃園市是他的,但後來沒了。而法官此時卻點出余正煌被「冷凍」,余正煌也強調自己不但被調內勤、考績打乙等外,最近還被監察院調查。而林智堅只淡淡地回應,現在我沒有能力幫你什麼。

最後,黃揚明提到,昨天沒有任何一家媒體拍攝到余正煌的真面目,某家媒體拍到的余正煌不是真正的余正煌,而是一位律師喬裝的,真正的余正煌變裝穿著律師袍離開法院,再一次讓自己留下了神秘面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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