闆娘就在外面!火鍋店老闆廚房猥褻女工讀 二審20萬換免囚

▲▼性侵,性犯罪,強姦,性騷擾。(示意圖/CFP)

▲桃園小火鍋店老闆不顧老婆在外場忙碌,在小廚房強制猥褻未成年女工讀生。(示意圖/取自圖庫CFP)

記者郭玗潔/台北報導

桃園一名殷姓老闆和妻子一同經營火鍋店,竟趁妻子在外場忙碌時,把店內雇用的未成年女工讀生叫到小廚房,強行揉她胸部和下體,猥褻得逞。事後殷男被告上法院,一審被處1年2月徒刑,殷男連忙認罪並拿出20萬和少女和解,二審法官維持原判,但讓他緩刑3年。

判決指出,殷男和妻子一同經營小火鍋店,雇用未滿16歲的少女茵茵(化名)當工讀,負責接待客人點餐、送餐、收拾桌面等職務。前年1月8日下午5點多,茵茵下班後又回店內買晚餐,殷男假藉要交代工作事項,把茵茵叫進小廚房,叮嚀她因未滿16歲,如果有人問起,就說她是老闆朋友的小孩等語。

接著殷男見茵茵走出去等晚餐,又2度招手要她進來小廚房,然後竟不顧妻子就在外場忙碌,在小廚房隔著外套撫摸茵茵胸部,還要求她將褲子拉開,茵茵大受驚嚇,一邊拒絕一邊扭動身體閃避,殷男仍強行將手伸進她褲子,隔著內褲撫摸下體,強制猥褻得逞。茵茵回家後大哭向媽媽和姊姊傾訴遭到侵犯,隨即報警處理。

一審法官認為殷男犯行屬實,依妨害性自主處他1年2月徒刑,殷男趕緊坦承犯行,拿出20萬元和茵茵達成和解,茵茵也認為殷男很誠懇,願意給殷男緩刑的機會,二審法官維持原判,但讓他緩刑3年,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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