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狼師釣女學生車震6次!她成年後控訴「受騙」怒告…結局曝

▲桃園市林姓男子2018年中秋節連假到女友住家拜訪,見女友13歲女兒獨自看電視時起淫念,對少女性侵得逞。(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狼師與國中女學生發生6次關係,賠120萬換免囚。(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黃資真/台北報導

台北市一名44歲男子在國中擔任司儀團指導老師,卻勾引女學生相約車震6次。多年後女學生認為受騙,2人根本不是愛,憤而提告。台北地院考量男子認罪,以賠償120萬元與學生達成和解,依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性交等6罪,合併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4年。

判決指出,男老師阿偉(化名)於2015、2016年間在北市某國中擔任司儀團指導老師,阿偉卻與團內1名女學生相戀,少女止不住愛意,偷嘗禁果嘿咻共6次,且都在車內進行。

多年後少女上了大學,她認為過去遭到老師哄騙交往、發生關係,身心受創,報警控訴遭阿偉性侵一事,檢警調查後依法起訴阿偉。

台北地院根據胞姊與國中同學等證人之說詞,且阿偉也坦承認罪,依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性交等6罪,各處5月,合併執行1年有期徒刑;考量阿偉答應賠償120萬,至今已匯款80萬,予以緩刑4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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