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崔子柔/綜合報導
東非狒狒經過16天逃亡,昨(27)日在桃園的圍捕過程中,左胸中槍死亡。一名林姓獵人坦承持獵槍擊斃狒狒,不過他不是受桃園市府委託,曾與他聯繫的新竹縣農業處也指稱,僅允許在新竹縣內圍捕,警方目前依野生動物保育法偵辦中。
農業局捕捉人員身上只配有麻醉槍,他們昨日15時25分抵達現場時,發現有另一組非同單位的人士在場,狒狒則已經倒地,但因當下光線昏暗,上車後才發現狒狒身上有血跡,緊急送往六福村動物園治療,發現左胸受到槍擊。
▲林姓獵人到案說明。(圖/記者陳以昇翻攝)
林姓獵人昨晚到楊梅富岡派出所表示,他受到新竹縣府農業處一名廖姓技士電話委託,才會前往現場圍捕,當時因為擔心狒狒攻擊民眾,在經過同意後才開槍,並強調他是合法獵人,也有合法的列管獵槍。
新竹縣農業處則說,他們有成立應對小組,目的在狒狒跑到新竹後的即刻應對,僅讓林男在新竹縣待命,然而狒狒都在桃園,因此應變中心雖然成立,卻沒有正式啟動。目前新竹縣農業處與獵人的說法有出入。
▲▼東非狒狒落網受傷,網子上沾染鮮血。(圖/記者陳以昇攝)
相關人員皆已到派出所說明,究竟是誰同意林男開槍,警方目前仍在釐清當中,全案依照野生動物保育法偵辦。
據「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除非有緊急例外情況,或危急人類生命財產安全等,才可以報請主管機關核可捕獵或宰殺;否則將面臨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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