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約共進「感謝晚餐」!男同事竟成狼…脫她口罩強吻還揉胸

▲國內知名于姓男舞師遭指控在2019年9月間率舞團赴在上海地區演出,女子慕名拜訪學生時,于男趁機熊抱女子,對其襲胸、舔耳等強行猥褻。(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蔡男趁隙脫下女同事口罩強吻、揉胸,因此遭依強制猥褻起訴。(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記者翁伊森、莊智勝/嘉義報導

嘉義一名於某公所服務的蔡姓男職員(39歲)遭控訴,111年9月晚間邀請女同事共進晚餐,不料隨後竟趁機拆下女子口罩強吻,還伸手揉捏胸部猥褻得逞。案經女子報警後,嘉義地檢署近日偵結,依強制猥褻罪將蔡男起訴。

起訴書指出,蔡男當天以致謝女同事先前幫忙為由邀約共進晚餐,還開車到女方住處接人,用餐完畢後,蔡男駕車載女子返家,途中竟獸性大發,將車停在祥和二路旁停車格,牽起女子左手後突然拆下她的口罩,並將臉湊近強吻,還一度把舌頭伸入女方口中,蔡男還強行將手伸入女子內衣揉捏胸部;女子當場受驚,嚴詞拒絕後將蔡男推開,並稱「你冷靜,讓我下車」。但蔡男不予理會,仍重複強吻、揉捏胸部等行為,以此方式猥褻得逞。

事後女子不甘受辱,憤而報警。警方勘驗受害女子提供的對話紀錄,女子在案發後隨即傳訊向友人說明遭到蔡男猥褻,明確表示過程違反意願,且內心恐懼,再加上女子上衣也檢出蔡男DNA,且蔡男也對犯行供認不諱。

檢方認為蔡男身為公務機關職員,執掌明證相關職務,知法犯法,犯後猶飾詞狡辯,態度不佳,顯無悔改之意,且試圖哄騙受害女子簽立撤回告訴狀以大事化小,因此依法提起公訴,請予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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