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任挽回不成!瘋狂尾隨她洞裡灌膠 噁喊:想爬窗摀嘴XX妳

▲恐怖情人,跟蹤,追求,交往,情人,曖昧,愛情。(圖/翻攝自pixabay)

▲陳男求復合不成,就瘋狂跟蹤前女友、恐嚇「想爬窗進去強姦妳」,讓她精神崩潰報警求救。(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記者蔡怡萍/新北報導

一名陳姓男子向前女友求復合被拒後,竟不斷跟蹤尾隨她一舉一動,還在她租的娃娃機台內灌強力膠、放詭異護身符在她的機車上,做出種種瘋狂行徑,並傳訊「如不當朋友、在路邊巧遇可以打妳嗎」、「超想爬窗戶進去把妳嘴巴摀住強姦妳」,前女友害怕報警提告,陳男被法院依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5萬。

陳男與前女友分手後,仍然對她念念不忘,在數次求復合遭到拒絕,竟由愛生恨、失心瘋做出可怕舉動,自2022年5月22日起至6月17日之間,不斷以各種方式尾隨、徘徊在前女友到的任何地方,還跑到她租賃的夾娃娃機台,將強力膠灌在孔洞中,並囂張對監視器鏡頭做出挑釁動作,還將一枚護身符故意放在前女友的機車置物籃,讓她不堪侵擾,報警處理。

陳男被抓後,向警方全然坦承自白,並檢視了陳男傳訊給前女友恐嚇「如果不當朋友,在路邊巧遇可以打妳嗎」、「超想上去偷襲妳的啦,好想爬窗戶進去然後把妳嘴巴摀住強姦妳,後喲討厭妳好討厭」,以及前女友這段時間與友人訴說商談的對話紀錄,依違反跟蹤騷擾防制法將陳男起訴。

新北地院審後認為,陳男僅為求復合不成,就接連以文字、語音恐嚇前女友,還6度在她生活區域出現徘迴,嚴重影響她的日常生活與精神,以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陳男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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