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結婚狂給女友錢!他遭分手怒告「討回67萬」 原因卻被罵翻

▲▼劈腿,分手,小三,出軌,偷吃,情侶。(圖/CFP)

▲余男分手後心有不甘,要求米女歸還期間轉帳的錢。(示意圖/CFP)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曾經是戀人,最後卻走到這一步!廣西平南一名男子為了與女友締結婚約,前後共贈送了約15萬元(人民幣,下同,約新台幣67萬元),最後2人分手,於是他將人告上法院,要求對方歸還這筆錢。當地法院審理後,駁回了男子的訴訟請求,全案仍可上訴。

綜合陸媒報導,余姓男子2019年11月與米姓女子開始交往,期間為了討好對方、締結婚約,於是前前後後共轉帳15萬餘元(約新台幣67萬元),不過2人2022年3月分手,余男心有不甘,於是將米女告上法院,要求對方歸還欠款。

對此,米女則表示,2人交往期間互有轉帳往來,余男轉帳的大部分款項,是屬於節日、假日時的贈與,有部分則是余男打了她巴掌,為了復合才轉帳討她歡心。

平南縣人民法院審理後則認為,余男2019年11月至2022年3月之間,轉帳多筆款項給米女,其中曾備註「老婆開心」、「老婆的精神損失費」、「寶貝,對不起」等內容,無法證明是以結婚為目的而特意贈與等附義務贈與的情況下,應該視為一般贈與,因此駁回了余男的訴訟請求。

對此,網友們則議論紛紛,不少人留言譴責,「都動手了還能和好」、「都打人了,配點錢不是應該的」、「判得好!幸好分得早,不然結婚了家暴少不了」、「都鬧到打人耳光了,為啥還要求和好。如果沒有鬧到分手的地步,為啥又要打耳光」、「別說15萬了,有的男的分手後幾千塊都要求還回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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