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生校園慘遇持刀狼!押廁所想硬上 她一動作自保仍崩潰

▲▼性侵。(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男子尾隨大學校園中落單的女子,趁女大生上廁所時,持水果刀威脅,將她拖進殘障廁所意圖性侵。。(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記者翁子皓/台中報導

彭姓男子去年暑假到台中某大學校園,持水果刀尾隨一名女大生,將她拖進殘障廁所內反鎖想性侵,彭男因怕引起他人注意,開門到廁所外查看,女大生機警鎖上廁所,彭男才未得逞。刑事部分,法官依攜帶兇器強制性交未遂罪,處彭男4年10月徒刑,民事部分,則判彭要賠71萬。

判決書指出,彭男2022年7月1日下午1時許騎機車到某大學,發現校園暑假期間人煙稀少,很適合作案,便準備水果刀和作案後換穿的衣物,在下午5時許再回到校園搜尋獵物。

彭男在校園遊走尋覓,正好看到一名女大生獨自走向女廁,於是悄悄尾隨,趁女大生上完廁所將門打開之際,衝上前一把推倒女大生,女大生驚慌抵抗,手指被水果刀劃傷血流不止,彭男見女大生受傷,以持刀的手強勒女大生頸部,把她拖到殘障廁所內鎖上門鎖,以雙手揉胸1分鐘,還喃喃說「我想跟你做愛、我想X你」。

彭男因擔心音量過大引起注意,打開門到外面查看情況,女大生見機不可失,趕緊將廁門反鎖,彭男便在門外叫囂「不開門的話,要進去將妳殺了」,並試圖從旁邊廁所攀爬進殘障廁所內,女大生見狀火速開門衝出女廁,跑到辦公室呼救並報警處理。

彭男見事跡敗露,馬上變裝離開現場,又怕自己有遺留證據,16分鐘後再變裝回到犯案現場周遭,想查看警方辦案的狀況,結果都被監視器拍下來,警察隨後循線查出彭男,並到他家搜出作案時變裝的衣物,彭知道犯行曝光,只好自行投案。

刑事部分,法官認為為逞私欲,計畫性地在校園內,物色作案對象,而持刀以施暴、脅迫方式,對落單女子強制性交未遂,考量女大生身心嚴重受創,因此依攜帶兇器強制性交未遂罪,處4年10月徒刑,全案還可上訴。

女大生主張,她的左手遭彭男割傷,導致左食指深部割裂傷、左手中指伸指肌腱斷裂、神經痛、神經炎,為此進行11次復健,精神上還罹患「急性創傷後壓力疾患」,至今仍對人存有不信任感,對任何空間感到害怕,持續接受身心科醫師診治中,因此向彭男求償201萬7052元。

民事部分,彭男攜帶兇器對女大生強制性交未遂,造成女大生身心受創而罹患急性創傷後壓力疾患,受有嚴重精神上之痛苦,持續於身心科就診,並使其正常生活及工作產生相當之影響,但女大生的求償金額太高,因此判彭男應賠償女大生71萬7052元,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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