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老闆看守所過聖誕節!欠繳470萬遭管收 家屬拿透天厝擔保救人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桃園江姓男子(64歲)為和美鎮一間化學原料批發公司的負責人,自2016年起欠勞健保費、勞退、汽車燃料費及牌照稅等總計近700萬元未繳,被勞保局等行政機關移送彰化分署強制執行後,至今仍有470萬元未繳清,彰化分署使出「殺手鐧」,25日向彰化地院聲請管收3個月獲准,親人得知後緊急籌錢擔保,昨日已從彰化看守所返家團聚。

▲▼江姓大老闆被管收。(圖/彰化分署提供)

▲江姓大老闆被管收。(圖/彰化分署提供,以下同)

彰化分署指出,江男擔任公司負責人,實際經營掌管公司業務,自2016年起對公司應負擔員工的勞保費、勞工退休金及健保費等拒不繳納,於執行過程處心積慮將公司資金移轉挪用,卻不主動繳納,其抗繳心態及阻礙公權力執行之脫產行為至為明顯。

行政執行官查得該公司於2016至2018年間營業銷售金額合計逾1億餘元;公司於2017年至2019年間以外幣帳戶陸續匯出外幣金額180萬餘元;公司之存款帳戶有數百筆交易紀錄,資金往來非常頻繁,其中更有數十筆進出金額逾百萬元,帳戶內資金每每於轉入後當天即以轉帳或領現方式提領一空,導致戶頭始終保持「清零」無餘額狀態,致使彰化分署屢屢扣不到錢。

▲▼江姓大老闆被管收。(圖/彰化分署提供)

▲行政執行官(右)提解江男簽署分期繳納筆錄。

另外,江男為擴展公司業務多元化經營,於2017年間又以公司機械設備作價1,550萬元投資其他公司,並擔任他公司的董事,而江男為捏造公司已無資產可供繳納欠費的假象,更辯稱公司財產已遭廠辦房東聲請法院查封拍賣,卻被行政執行官查得江男虛偽陳述戳破謊言,因此認定江男所為已符合「顯有履行之可能故不履行」及「就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有隱匿或處分之情事」的管收事由,遂向彰化地方法院聲請管收獲准。

▲▼江姓大老闆被管收。(圖/彰化分署提供)

▲彰化分署執行人員留置江男(右)實施詢問。

江男獲知要被管收後,隨即請求連繫親人籌錢先繳納部分欠款,並央求由胞弟提供房產擔保。但因江男家人無法於管收當天即時完成分期擔保程序,江男只能被送進看守所,江男胞弟與江子於26日一早自桃園驅車至彰化分署當場繳納現金50萬元,更供價值千萬元坐落新北市鶯歌區的透天厝作為擔保,保證自明年1月起會按月繳納50萬元,江男終於可以返家團聚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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