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台南經發局長陳凱凌涉貪遭聲押 查扣30萬現金、1名片

▲台南市府經濟發展局長陳凱凌遭檢調約談,住處及辦公室亦被檢調搜索。(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陳凱凌涉貪遭檢方聲押。(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陳俊宏/連線報導

台南市政府經發局長陳凱凌涉嫌貪污,遭查扣30萬現金及一張工程公司名片。檢察官複訊後於今天(22日)凌晨當庭逮捕,向法院聲請羈押。台南地方法院也將召開羈押庭。

台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許嘉龍指出,專案小組經過多月來的蒐證及詢問相關證人,認被告陳凱凌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及同法第6條之1財產來源不明等罪嫌,於日前向台南地院聲請搜索票獲准。

檢方於21日上午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台南市調查處,持搜索票搜索與陳凱凌相關的6個處所,在其居所查扣現金20萬元、牛皮紙袋裝有10萬元現金,以及某工程公司名片1張等證物,並帶回陳凱凌及相關證人2人進行偵訊,以釐清相關案情。

檢察官複訊後認為,陳凱凌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務罪,及同法第6條之1財產來源不明等罪嫌,犯嫌重大且有逃亡、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於今凌晨當庭逮捕,向法院聲請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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