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村長+鄉代「二合一」賄選 投票當天還在買...新科村長收押

▲屏東地檢署             。(圖/資料照)

▲屏東地檢署針對村長+鄉代的二合一賄選案展開調查, 劉姓村長並遭收押。(圖/資料照)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屏東縣高樹鄉劉姓村長候選為求自己及羅姓鄉民代表候選人當選,向多位選民以每票1500元買票,被屏東地檢署指揮警調等單位查獲,經搜索傳喚到案,以行賄罪嫌重大,且有勾串滅證之虞,向法院聲押禁見今(8)日獲准。據悉,劉某當選村長,而羅某也當選代表,檢方研判屬於二合一賄選。

屏東地檢署接獲檢舉高樹鄉劉姓某村候選人,為期自己能順利當選,且助高樹鄉第2選區羅姓鄉民代表候選人當選,竟以金錢賄選。指派主任主任檢察官劉修言、檢察官李昕庭,指揮屏東縣政府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里港分局積極偵辦。

專案小組發現劉某於11月26日投票日上午,在其住處兼競選總部,向多位選民以每票1500元之代價尋求投票支持,經辦案團隊掌握具體事證後,乃向法院聲請核發搜索票獲准,並於昨日實施搜索及傳訊相關之人到案釐清後,除已扣得重要證物,部分選民亦具體交代並繳回賄款。

承辦檢察官訊後認劉某涉有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投票行賄罪嫌重大,且有勾串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並親自到庭論告,經法院於今日上午裁准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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