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八控控」檢舉電話奏效 屏檢查獲村長候選人每票1千元賄選

▲屏東地檢署            。(圖/資料照)

▲屏東地檢署 。(圖/資料照)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民眾撥打0800-024099按4檢舉專線,向屏東地檢署檢舉屏東縣萬巒鄉某村長候選人涉及賄選,經檢察官鄭央鄉指揮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內埔分局偵辦後,業於日前偵結提起公訴。據悉,屏檢指揮相關單位已查獲賄選案件20餘件,於審慎偵查完備後,將陸續偵結。

萬巒鄉林姓村長候選人為求順利當選,與陳姓樁腳共同基於對有投票權之人賄賂之犯意聯絡,林某委由陳某以每票新臺幣1000元向選民買票,以此方式尋求選民支持。

嗣林某於7至8月間某日許,在巒鄉平安路交付1000元予選民林某收受,以尋求其支持;另於同年8月間某日,在萬巒鄉柑園路,拿取1000元向邱姓選民行賄,惟經邱某當場拒絕收受;再於同年9月間,在萬巒鄉永平路,交付1000元予林姓選民收受,並要求投票支持。

屏東地檢署接獲情資後,旋指派檢察官鄭央鄉指揮偵辦,經嚴密蒐證後, 經實施搜索且傳訊相關證人到案,全案業於日前偵結,認林姓候選人、陳姓樁腳共同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之投票交付賄賂罪嫌,及同條第2項投票預備行賄罪嫌,又其2人於偵查中自白犯行,請法院依同條第5項規定減輕其刑。而選民林某等2人因一時失慮致罹刑章,然犯後已坦承犯行,並繳交全部或部分賄款,均予緩起訴處分,以勵自新。

選舉投票日將至,屏東地檢署籲請民眾如見聞賄選情事應勇於檢舉(專線:0800-024099按4),共同維護選舉之公平公正性,該署對於所有檢舉案件均有嚴謹之保密措施,對於檢舉人的身份絕對保密。並呼籲各候選人及助選人員,務必乾淨參選、公平競爭,若有觸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等相關法令,必將積極查辦,以維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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