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楊實秋獨子「賣淫為樂」!大馬歌手丘沁偉網上開撕 下場出爐

▲▼  丘沁偉 。(圖/記者黃宥寧翻攝)

▲丘沁偉PO文指楊澤祖賣淫為樂,遭法官判刑。(圖/記者黃宥寧翻攝)

記者黃宥寧、陳韻如/台北報導

大馬歌手丘沁偉與北市前議員楊實秋之子楊澤祖,因架設網站糾紛,雙方互相在網路上互撕,丘沁偉更在網路上PO文,「議員之子賣淫為樂」、「議員之子下海當男妓」等。士林地院審結,依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判丘沁偉6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並於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

自稱「暖聲熊男」的丘沁偉2009年從馬來西亞來台念大學,《我們回家,好嗎》一曲在網路爆紅,2016年間,丘以要製作專輯《病患》為由,四處向人借款,也曾與前台北市議員楊實秋獨子楊澤祖合作網站,結果因為專輯遲未發行,陸續被借款人控告詐欺,楊也指控丘涉嫌餵毒、強制猥褻等多項罪名,雙方因此撕破臉,開始在網路上互撕。

丘沁偉2020年11月間至2021年1月間開始在網路上張貼文章,「前國民黨議員楊實秋先生您的兒子欠我們錢」,並指楊澤祖「欠債不還,恐嚇性侵」、「議員之子賣淫為樂」,還稱楊澤祖仗著父親楊實秋濫訴成性。

法官審理後,認定丘沁偉涉犯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審酌他因與楊澤祖產生糾葛,竟不思循理性方式解決紛爭,擅自在公開場合對外指摘足以貶損楊澤祖名譽的內容,並貿然使用楊澤祖的個人資料,且刊登時間不短,導致楊澤祖的個資外洩,造成他受到精神上的痛苦,因此依法判丘沁偉6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另外,丘沁偉已無合法居留權,並在此案法院審理期間經通緝3次,且涉犯施用第二級毒品罪遭判刑,法官諭知他刑期執行完畢後,驅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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