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士奇送醫治皮膚病竟死亡!飼主怒告求償60萬 免賠理由曝光

▲▼哈士奇。(圖/免費圖庫pixabay)

▲哈士奇示意圖。(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黃姓女子將愛犬哈士奇送到動物醫院洗澡、治療皮膚病,沒想到獸醫師治療後,卻導致哈士奇急性肝腎衰竭死亡,把愛犬視為自己家人的黃女傷心難過,氣得向蔡姓獸醫師提告求償精神撫慰金60萬元,但法院審理認為,民法上就他人生命權的侵害得請求精神慰撫金的人,僅限於父母子女及配偶等5種親近身分,並未包括「寵物主人」,因此判獸醫師免賠。

黃女提告主張,她是在2020年6月17日將哈士奇送到獸醫院洗澡、治療皮膚病,但蔡姓獸醫師在沒有和她溝通及告知要給予何種藥物,也未先血檢,就給予哈士奇針劑治療皮膚病,結果造成哈士奇急性肝腎衰竭且癱瘓,身體狀況急遽變差,蔡姓獸醫師又錯誤判斷哈士奇是罹患慢性腎衰竭,未給予積極治療,導致哈士奇在1個禮拜後死亡。她視哈士奇如同親人,因此要求賠償精神慰撫金60萬元。

蔡姓獸醫師則辯稱,黃女帶哈士奇到醫院時,他所用藥物屬於體表細菌感染的常規第一線用藥,劑量亦僅為安全劑量一半,這種抗生素在文獻屬於腎臟衰竭或損傷時相對安全的用藥,後來也幫哈士奇做影像學及血液學檢查,也進行輸液治療及狀況監控,並無未積極治療,他已盡醫療責任,並無醫療上過失。

高雄地院法官認為,民法第194條規定「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被害人之父、母、子、女及配偶,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因此精神慰撫金的請求人,僅限於父母子女及配偶等五種親近身分關係者,並未包括「寵物主人」,因此判蔡姓獸醫師免賠,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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