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16歲少女滾床「不拍就分手」 逼拍性愛片...變態工程師下場曝

▲工程師以情緒勒索的方式,迫使少女拍攝不雅影片、照片。(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工程師以情緒勒索的方式,迫使少女拍攝不雅影片、照片。(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翁子皓/台中報導

葉姓工程師透過遊戲軟體認識一名16歲少女,後來還與對方交往,不料上摩鐵時,竟威脅愛他就要答應他,不拍就分手,迫使少女拍攝性愛影片,還要對方自行愛撫、自慰。台中地院近日審結,依犯引誘使少年被拍攝性交行為之電子訊號罪,判處葉男有期徒刑3年8月。

判決書指出,葉男在去年6月認識一名當時16歲的少女,並與她交往,結果他在去年8月31日,於台中某間摩鐵中表示,如果少女愛他,就要同意拍攝性愛影片、還說這在情侶間很正常。少女因情竇初開,又害怕被分手,同意葉男的請求,遭拍攝4段影片。

葉男又在去年10月17日再次表示「愛他就要答應他」,逼迫少女自拍全裸照片2張,後來還變本加厲,迫使少女拍攝2段自行愛撫、自慰的影片給他。

少女表示,當時她怕拒絕葉男,會讓對方情緒低落,進而做出偏激的行為,所以才答應葉男的要求。葉男則供稱,由於雙方是遠距離戀愛,沒有辦法常見面,他對於另一半占有慾望比較強烈,所以希望少女把性交過程拍下來,在無法見面的時候,能夠供他自慰使用。

法官認為,葉男利用少女情竇初開、年幼可欺,判斷力、自我保護能力都不成熟,而引誘使少女拍攝4段性愛影片、2段自慰影片,以及2張裍照,導致身心受創,而葉男犯後仍圖僥倖,避重就輕,未能坦承全部犯行,因此依犯引誘使少年被拍攝性交行為之電子訊號罪,判處葉男有期徒刑3年8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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