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報案車禍竊盜都不理...丟抽屜擺爛418天 荒唐警吃案14件下場曝光

▲▼台東縣警察總局。(圖/取自Google Maps)

▲台東王姓員警受理民眾案件後,隱匿多達14案不移送,怠職曝光後,王警被移送法院審理,處休職半年。(圖/取自Google Maps)

記者郭玗潔/台東報導

台東一名王姓資深警員,經常在受理民眾報案後,直接擺爛將案子放抽屜不調查也不移送,從去年3月起,一年內共隱匿包含過失傷害、搶奪、妨害自由等14件刑案,逾期天數從47天到418天不等。離譜作為曝光後,王聲稱「對受理案件流程不熟悉」,但內政部認為他近3年受理報案均有重大疏失,依公務員懲戒法將他移送懲戒法院,法院日前判他休職半年,全案還可上訴。

判決指出,王從2016年開始擔任警員,於2020年9月在派出所受理車禍案件,卻未依規定辦理刑事案件移送程序,報案民眾覺得奇怪,今年3月訊問警局後,警方內部調查後發現王怠職,記他1個大過。

警方擴大清查發現,王從去年3月17日到今年3月22日於派出所服務期間,受理民眾報案後,又有14案件未移送,也未填寫刑案紀錄表,包含過失傷害、詐欺、竊盜、搶奪、侵入住宅等,其中最久為一妨害自由案,竟然逾期418天才終於移送。

由於嚴重損害人民權益和後續司法偵查,臺東縣警察局7月15日召開考績委員會調查,王辯稱「因對受理案件流程不熟悉,所以受理案件後才會放在抽屜裡,未依規定陳報」,會議結果認為王警疏失情節重大,事證明確,嚴重損害政府信譽,且近3年王警多次受理報案有重大疏失,被記過後卻未改善,決議依公務員懲戒法移請法院審理。而懲戒法定認定他後來14案部分犯行明確,判他休職半年,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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