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地院審判林秉樞+法官性侵被河蟹 游毓蘭要求2官署提報告

▲▼施暴高嘉瑜,林秉樞聲押。(圖/記者陳以昇攝)

▲林秉樞施暴高嘉瑜案遭判刑2年10個月,其中2年2個月可易科罰金。(圖/記者陳以昇攝)

記者陳以昇/新北報導

新北地院日前針對立委高嘉瑜遭林秉樞施暴案做出判決,最後僅需服刑8個月,其餘易科罰金78萬;另曾在台北地院擔任審理林益世收賄案的明星級法官,因涉及前妻性侵案,卻仍升官至台灣高等法院;立委游毓蘭今天質詢法務部長蔡清祥,是否法官審案「情重法輕」,另問警政署是否有法官施壓不受理性侵案,官官相護,要求一週內提出書面報告。

立法委員游毓蘭3日在立院質詢法務部及警政署,指出在9月30日新北地院審理林秉樞施暴高嘉瑜案,判處2年10個月,其中8個月不可易科罰金,其餘2年2個月得易科罰金78萬元,林嫌在去年12月羈押至7月交保,服刑8個月幾乎等同免囚,質疑法官「情重法輕」。

▼台灣高等法院男法官性侵前妻案,立委質疑被吃案 。(圖/記者蘇位榮攝)

▲▼       台灣高等法院      。(圖/記者蘇位榮攝)

她進一步指出,曾在台北地院期間審理林益世收賄案成名的明星級男法官,在與前妻離婚後,竟潛入住宅對她性侵,被害人到正興醫院驗傷後,到派出所報案,竟被吃案,這名法官事後還高升到高等法院擔任法官一職,質疑婦幼隊是否有偵辦此案。

游毓蘭還將民事判決書內容唸出,家事法官認為性侵「應非子虛」,代表真有性侵,為何承辦法官沒有依職權告發,詢問法務部長蔡清祥,這起法官性侵案爆發後是否有偵辦?部長僅回「偵查不公開」,不願正面回應。

另外,游毓蘭質疑警政署是否受到壓力而吃案,法務部會剪報分案,為什麼法官性侵案爆發,新聞報導後檢方都沒有任何動作,另民事判決書內承審法官認為性侵「應非子虛」!為什麼承審法官沒有依法告發,是在官官相護嗎?要求司法院、法務部、警政署在一週內給書面報告。

▼立委游毓蘭今(3日)質詢法務部及警政署 。(圖/記者陳以昇翻攝)

▲▼立委游毓蘭質詢法務部及警政署             。(圖/記者陳以昇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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