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名醫800萬買論文拚升等 前副院長郭明良涉收賄遭起訴求重刑

▲▼前台大醫學院副院長郭明良。(圖/資料照)

▲前台大醫學院副院長郭明良涉嫌收賄護航名醫升等副教授。(圖/資料照)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台大醫院婦產部主治醫師嚴孟祿,因長期從事臨床醫療及教學工作,無力投入研究爭取學術升等,竟然長期供養前台大醫學院副院長郭明良等人,藉此換得在郭所主持的研究團隊論文中掛名作者,拚到副教授升等,總計行賄金額高達800多萬元,台北地檢署13日依行收賄、詐欺取財等罪起訴嚴、郭等3人,檢察官並痛批郭明良敗壞學術倫理,請求從重量刑。

起訴指出,嚴孟祿本身已取得台大醫學院流行病學研究所博士學位,1991年7月起擔任台大婦產部主治醫師,他想爭取在台大擔任行政主管職務,掌控龐大醫療人士資源,但因為長期從事醫療門診及教學工作,已經無力投入研究工作,不能在一定年限內完成助理教授、副教授、教授,無法獲派主管職。

為了在工作之餘完成學術論文,嚴孟祿除了參加妻子嚴伶汝在國衛院細胞及系統醫學研究所的研究團隊外,從2002年起,到2014年間,長期以開立支票方式,支付時任台大醫學院毒理學研究所所長、後來調升為台大醫學院副院長的郭明良台幣657萬元、美金5000元。

嚴孟祿同時也支付郭明良研究團隊成員,例如蘇振良70萬元、台大教授許秉寧27萬2000元等,藉此在他們的論文中掛名通訊作者、第一作者或共同作者,等於是花錢買論文,湊足送審升等所需論文篇數。

但是檢察官調查,嚴孟祿在這些論文作品中,不是沒有實際參與,就是貢獻度名實不符,郭明良卻利用擔任論文審查小組委員機會,護航嚴孟祿在2008年間,通過升等副教授,讓嚴孟祿詐得副教授薪水27萬多元。

檢察官指出,郭明良是以台大醫學院副院長及研究發展分處主任的身分,因而獲得教師升等評審權限,屬於法律授權的公務員,卻與研究團隊成員蘇振良共同違背職務,收受嚴孟祿賄賂,因此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起訴嚴、郭、蘇等3人。

此外,郭明良率領前台大美女教授張正琪、蘇振良、查詩婷等成員組成的研究團隊,雖從2016年起,遭國外網站揭露論文使用圖片數據疑似違反學術倫理,張等人獲得的研究獎章、獎金遭收回,還被檢舉涉嫌詐欺等罪,但檢察官調查後認為嫌疑不足,另案處分4人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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