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人頭詐領助理費」遭起訴 林穎孟喊「我沒拿錢」下午出面說明

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台北市無黨籍市議員林穎孟涉嫌用前男友葉曜彰當人頭,詐領助理補助款,金額粗估逾百萬元,案經檢方複訊移送後,12日將林、葉2人起訴。對此,林穎孟表示,判決有不起訴處分、部分起訴處分,自己正在調閱書狀,「很明確的部分是,我沒有拿錢,助理費薪水確實都給了助理」。她表示,下午1點30分將召開記者會說明。

▲▼台北市議員林穎孟市政總質詢。(圖/記者李毓康攝)

▲台北市議員林穎孟。(圖/記者李毓康攝)

林穎孟11日上午在媒體群組中表示,判決有不起訴處分、部分起訴處分,自己正在調閱書狀,「很明確的部分是,我沒有拿錢,助理費薪水確實都給了助理」。

林穎孟說,起訴書指控她多給楊姓助理1個月薪水、以及設計師幫忙剪片作圖,但卻不被檢察官認定為我的助理;她指出,所謂的詐領部分,指的就是這2位助理他們自己拿到的薪水,並非媒體寫的百萬,而是30000+35000 X 5。

另外,不起訴部分,林穎孟說,就是之前大家比較流傳的「人頭男友」,這部分不起訴,因為他確實是有工作的助理,他也根本不住在美國,他住在台灣。

林穎孟出身太陽花學運,但2020年11月與5名前助理發生勞資糾紛,還被爆料是「慣老闆」、「表裡不一的假面甜心」。檢方認為爆料內容有所依據,因此2022年3月發動搜索,兵分6路追查林的議會辦公室及居所,並將林穎孟、郭羿岑、蕭新晟等人帶回移送往北檢。

檢察官訊問後,當庭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罪嫌逮捕林穎孟,並向法院聲押禁見。不過,經與專案小組討論後,改諭令100萬元交保;林穎孟獲釋後還向媒體表示,「我沒有詐領助理費,我聘請的助理都是做組織工作、拓展支持者、幫我剪片、設計製圖等,都有如實的工作,也有交付工作成果,給薪水是他們應得的,我更不可能拿他們的薪水進入我私人口袋。目前完全配合檢方調查,相信事實會還原,司法會還我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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