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男街頭連開3槍!「行刑式轟頭」仇家慘死 一審判刑22年

▲劉姓男子刑式狙殺羅姓男子被送辦。(圖/記者游芳男翻攝)

▲劉姓男子刑式狙殺羅男被送辦。(圖/記者游芳男翻攝)

記者游芳男、莊智勝/宜蘭報導

宜蘭市110年10月19日發生一起行刑式狙殺槍案,23歲的劉男因與另名羅姓男子(22歲)發生糾紛,因此萌生殺意,開車尾隨猛撞後,朝著羅男座車連開3槍,導致羅身中2槍身亡,副駕的吳男(31歲)也中槍受傷。宜蘭地院今(20日)宣判,依持有槍枝、殺人、殺人未遂等罪,判處有期徒刑22年,全案可上訴。

警方調查,劉男與死者羅男相識已久,羅曾向劉借款23萬元未還,再加上羅男發現,先前他與妻子吵架短暫分手時,劉男曾傳訊追求,為此大吃飛醋,雙方因此撕破臉。

事後劉男遭不明人士砸店、砸車,因此懷疑日前產生嫌隙的羅男就是主謀,且劉男還耳聞羅放話要圍剿他,自覺遭逼上絕路,因此心生殺意,決定先下手為強,當天凌晨掌握羅男行蹤後,先駕車尾隨,並碰撞製造車禍迫使羅男停車,隨後持槍朝著羅連開3槍,其中一槍自太陽穴貫穿頭部、另一槍則射進頸部,羅男最終送醫後宣告不治;而當時人在副駕的吳男手部也中槍,送醫後無生命危險。

劉男在開槍行兇後,帶著槍械及8顆子彈前往宜蘭分局自首,隨後遭警方依殺人及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嫌送辦。

宜蘭地院審理後於今宣判,劉男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部份判處2年8月,殺人部分判處18年,殺人未遂部分則判處7年,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22年,全案可上訴。

▼羅姓男子在車內被劉男開槍射殺。(圖/記者游芳男翻攝)

▲▼警方封鎖遭開槍身亡的羅姓男子自小客搜證。(圖/記者游芳男翻攝,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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