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超明貪百萬「天真的黑一邊」!怒批司法已死 法院重判理由曝

▲▼立委陳超明交保立法院報到受訪。(圖/記者屠惠剛攝)

▲立委陳超明在收賄案交保後,隨即到立法院報到。(資料照/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台北地院審理跨黨派立委集體收賄弊案,今(6日)依《貪污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收賄等罪,重判4名現任和卸任立委各7年4月到10年徒刑,其中涉收賄100萬元的立委陳超明,被依不違背職務收賄罪判刑7年8月、褫奪公權3年並全額沒收犯罪所得,他大表不服,立刻發表《司法已死》聲明,痛批司法淪為打擊異己的工具,但北院判決指出,陳超明不認罪,狡辯本案行為只是「順水人情」、「交朋友」,犯後態度不佳,因此從重量刑。

陳超明(70歲)不服一審判決,今立刻發表《司法已死》聲明,大罵「天真的黑了!大道不行,無言不語!天良不見!司法淪為政治鬥爭、打擊異己的工具,司法已不被期待,台灣價值已不見!」等語。

陳超明在聲明中指出,合法申報的政治獻金竟被認定是貪污所得,稱判決結果「讓人錯愕」,他僅打1通不到3分鐘的電話給經濟部,竟被冤枉有罪,他絕對要上訴捍衛清白,更質疑合法公開的政治獻金竟遭有罪判決,「難道現在政府鼓勵:明的不行,就暗的來?」他並疾呼審判者與執法者,大家摸摸良心,「你們良心何在?有冤屈!有冤枉!」

▲▼立委陳超明涉收賄,台北地院辯論終結後受訪             。(圖/記者黃哲民攝)

▲立委陳超明被控涉收賄100萬元,出庭批檢方看到立委涉案就「見獵心喜」 。(資料照/記者黃哲民攝)

陳超明和涉嫌收賄的助理梁文一於前年(2020年)7月底事發到案後,都曾被羈押禁見,陳超明當時曾暴走怒吼「為什麼要押我!」、「天黑一邊(台語)」、「法院羈押我實在沒良心」等語,但直到起訴後審理約3個月,陳超明才獲准交保500萬元,梁文一交保150萬元。

陳超明被控幫李恆隆等人打電話給經濟部,希望派官員出席李恆隆等人於2019年12月18日在東吳大學舉辦的SOGO案公聽會,事後涉以政治獻金之名收受李恆隆的100萬元賄賂,梁文一也收到50萬元酬勞。

陳超明在北院審理時出庭受訪,強調:「相信司法會還給我公道、清白!我確信,我應該是沒有罪!」來自苗栗選區的陳超明非常有草根性,在法庭上講話也很直率,合議庭請他當庭看完一份資料表示意見,陳超明:「叫我怎麼看?我又不是律師!」

▲▼行政院長蘇貞昌赴立法院施政總質詢 個人質詢 經濟組 立委陳超明。(圖/記者屠惠剛攝)

▲立委陳超明強調本案收政治獻金入專戶開收據,若還判有罪,「整個立法院的立委都要被關了」。(資料照/記者屠惠剛攝)

審判長安撫陳超明慢慢看,「我們要開一整天,不催你」,還不時提醒重點。陳超明認真看完,說:「老實講,我看不出內容,密密麻麻的,有我的名字我才會注意,妳(指審判長)講了我才比較懂!」但他罵起檢察官毫不留情,痛批檢方看到立委就見獵心喜,編出謊言起訴他的內容「精彩有餘、推理不足」。

陳超明並自稱「小咖」、「可憐人」,完全不夠格讓李恆隆給他錢,是梁文一瞞著他向李恆隆要政治獻金,也入帳到專戶、有開收據,「如果這樣還有罪,整個立法院的立委都要被關了!」罵到起勁時,陳超明幾乎戴不住口罩,更自嘲當一個立委,拿100萬元就被關(指羈押4個月),「我實在覺得很無奈、很淒涼、很憤怒!」

不過合議庭認定雙方是以政治獻金掩飾賄賂,且原本約定200萬元,李恆隆嫌貴又成效不好,所以只給一半,並指陳超明也明知那場公聽會,實質是要讓出席立委當場質問經濟部官員,與立委職務行為有密切關連,但陳超明卻以「順水人情」、「交朋友」等藉口狡辯,態度不佳,因此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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