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航空、桃空職工團體協約7/5到期 經6次討論今達共識

▲桃園市林姓男子去年7、8月間在住家,透過筆電三度在長榮航公官網智能客服系統輸入「劫機」、「飛機上有炸彈」等文字,遭長榮航空報警提告。(資料照/記者沈繼昌攝)

▲長榮航空。(資料照/記者沈繼昌攝)

記者李宜秦/台北報導

長榮航空與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2019年簽訂之團體協約將於今年7月5日屆期,雙方4次意見交流、2次協商會議,長榮今(15)日表示,以公司所提團體協約版本取得共識,將擇期正式續簽團體協約。長榮強調,一貫秉持員工平等對待原則,並與複數工會良性互動,營造和諧勞資關係,作為企業永續經營之重要基礎。

長榮說明,在此次協商過程中釋出多項善意,不僅主動簡化團協程序,也提出縮短團協協商時程,且內容維持原團協條款的要旨及內容,僅就因時空環境變動而未符現狀部分進行微調,促成雙方儘速達成共識,期許未來與桃空職工延續此次正向之溝通模式,共創勞資雙贏。

長榮航空表示,重視勞資和諧,無論簽訂團體協約與否,照顧員工、提升勞動條件的初衷都不會改變,自2020年初COVID-19疫情爆發以來,雖然公司客運營收大幅縮減超過9成,但本公司面對此世紀危機,不畏艱難面對挑戰,在危機中找尋最有利的轉機,除了盡心保障員工之工作權外,並維持原有的勞動條件與福利。

長榮指出,歷經2020年虧損後,在2021年因貨運營收成長有些許獲利,公司也排除萬難幫員工調薪及發放年終獎金,展現出照顧員工的最大善意,期許勞資關係將更和諧、穩固,共同創造營運績效,在逆勢中持續成長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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