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被毆重傷...家屬質疑未辦殺人未遂罪 屏東警:須由檢方認定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2022年1月16日在東港鎮水源街某KTV,一名李姓男子被人打傷,家屬昨(25)日與立委共同質疑,東港警方未依被害人母親要求,將全案殺人未遂罪嫌送辦案,東港警方(26)日表示,當時筆錄已載明,但犯行到底是屬傷害或殺人未遂罪,警方只是移送單位,應由檢察官及少年法庭法官進一步調查認定,警方只能尊重。

▲東港警分局副分局長吳思勤當時偵辦情形             。(圖/資料照及翻拍)

▲東港警分局副分局長吳思勤當時偵辦情形 。(圖/資料照及翻拍)

▲東港警分局副分局長吳思勤當時偵辦情形             。(圖/資料照及翻拍)

東港警方說,這起案件,當時警方並無接獲此案況之相關報案,是經網路傳聞後東港警分局為求慎重,立即主動追查偵辦,相關涉案犯嫌及錄影監視畫面均第一時間查緝到案及保全證據。

經了解,22歲的李姓被害人與23歲的吳姓男子、17歲蘇姓及林姓少年3人,因飲酒酒醉,與李姓被害人發生口角,三人即在包廂內徒手圍毆李姓男子,造成李男受傷,警方訊後依法送辦。

東港警分局表示,該案經主動介入偵辦,相關證據及犯行,均已調查完畢,依被害人陳述暨現場蒐證,並無積極證據證明犯嫌有殺人犯意,調查後依傷害罪移送,另家屬提出殺人未遂告訴已載明於筆錄,併案函送地檢署及少年法庭調查。

警方呼籲絕不容許不法分子挑戰警方執法決心,影響社會治安;東港分局將持續加強防制轄內各類不法犯罪,對於暴行鬥毆等違法情事,絕對依法究辦,絕不寬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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