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與公車司機不倫 害綠帽夫崩潰失憶!她遭毆離婚還要賠30萬

▲桃園市鄭姓男子去年1月間與邱姓妻子辦理新生兒登記時,鄭卻在戶所內怒嗆「她外遇耶,然後這個小孩要我認」等語,遭邱妻提告。(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謝姓人夫公車司機結識蔡姓人妻乘客發展婚外情,正宮知情後憤而向小三求償。(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新北蔡姓人妻搭乘公車送小孩上學與已婚謝姓司機結識,2人開房間激戰,不倫戀維持沒多久,蔡女對謝男提告性侵,謝男失去理智痛毆蔡女,更傳「做鬼也不想放過妳、一起死」簡訊,同時恐嚇蔡女丈夫、母親,導致綠帽夫精神受創、短暫失憶,最終離婚收場。士林地院依恐嚇危害安全、傷害罪判處謝男10月、民事部分賠80萬;謝妻也對蔡女提告求償,日前判決出爐。

謝妻主張,2018年4月至5月間丈夫與蔡姓小三交往,本來以為2人對話單純,以為只是朋友,也認為丈夫坦蕩蕩承認2人是搭公車認識,應該不至於會欺騙她。直到同年10月,謝妻發現2人曖昧對話,她立刻聯繫小三,要求支付2人之前聊天時的電話費及精神損失賠償10萬元,並要求小三切斷與丈夫聯繫,小三也同意支付電話費及3萬元賠償,承諾不會再與謝夫聯繫,但事後小三竟對謝妻提告恐嚇取財。

後來謝夫2018年1月遭小三提告,謝夫才坦承2人從未斷絕聯繫,且發生多次性行為,謝妻忍無可忍,向小三求償63萬元。

▼搭公車延伸出不倫戀,毀滅2個家庭。(示意圖/Pakutaso)

▲▼外遇前兆怎麼發現?美女律師開示。(圖/Pakutaso)

小三辯稱,謝夫趁她搭車時贈送唇膏、浴巾、手機殼、項鍊等小禮物,更以「我不喜歡被拒絕」為由,強迫她收下,並藉此取得她的聯絡方式,向她大膽告白,但小三希望能保持距離,謝拒絕,還向她表示「家庭已經破裂要妳負責」、「我妻子哥哥曾加入幫派,哥哥會替妹妹報復」。

小三勉強繼續不倫戀,沒想到2018年5月19日謝男約她外出,並要求性交,但她不想要仍遭硬上得逞,她不想被丈夫發現於是隱忍不報警,豈料,她拒絕之後邀約卻慘遭謝男毆打、摔手機,對此小三強調自己才是受害者,都在想逃離的方法,更無意侵害配偶權,因此並沒有賠償責任,即便正宮提告有理,也超過時效。

謝夫到庭作證,坦承與小三是男女朋友並性交,蔡女卻不斷向他保證會跟丈夫離婚,「要他等她」,但遲遲未做到,他認為自己被騙,才會傳簡訊給蔡說「大家一起死」、「我要殺妳先生」,但他指的死並不是身體上的殺害,是指這
件婚外情及雙方家人都會曝光。

法官認為蔡女曾對謝男提告妨害性自主罪,案經不起訴,另根據2人對話可得知,2人簡訊及相處情形有如熱戀男女朋友,因此認定蔡女已侵害配偶權,且正宮提告並未超過時效,判蔡女須賠30萬元。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