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梨酥盒藏賄款...家中搜出300萬鋪滿床 高工局官員60萬元交保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下稱南分局)前分局長賴榮俊,涉嫌收受廠商賄賂723萬元,(過年紅包500萬及違標收賄223萬),與黃姓廠商代表2人涉有重嫌遭羈押,全案今天偵結起訴移審法院,彰化地院召開接押庭後,裁定2人分別以60萬及1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

▲檢方在賴榮俊宿舍查扣300萬收賄現金。(圖/彰化地檢提供)

▲彰化檢方在賴榮俊宿舍查扣300萬元。(圖/彰化地檢提供)

▲彰化地方法院。(圖/記者唐詠絮攝)

▲賴榮俊與黃姓廠商代表列被告。(圖/記者唐詠絮攝)

彰化地方法院發言人黃齡玉庭長表示,關於賴姓前分局長,經訊問後坦承起訴書內所載收受賄賂犯罪事實,否認有違背職務收賄罪及洩密罪嫌,那這部分認罪部分,與起訴書所載犯行重大證據相符,目前他還否認部分犯行,法官認為他有足夠理由,有逃亡或是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而有羈押原因,又考量到檢察官偵查調查已經告一個段落,勾串影響範圍有限,加上被告對於大部分犯罪事實已經坦承,偵查中也已經繳回犯罪所得,並考量犯後態度及家庭經濟狀況,以6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所。

▲檢方在賴榮俊宿舍查扣300萬收賄現金。(圖/彰化地檢提供)

▲彰化檢方在賴榮俊宿舍查扣300萬元。(圖/彰化地檢提供)

另外有關黃姓投標廠商負責人,坦承犯罪事實並願意認罪,法官考量到偵查中檢察官已經調查到一個段落,勾串影響有限,以100萬元交保,並且限制住居在苗栗住所,無羈押必要。

檢方起訴指出,賴榮俊在2013至2010年間,透過黃居中牽線,加上他職務的影響力,不斷對涉案的營造商指導、建議或協助,遇有突發狀況或履約驗收上困難時,亦會出面協調解決,使得涉案的營造廠於履約期間或保固期滿後,均能順利完工而免遭罰款或扣減保固金。

▲檢方在賴榮俊宿舍查扣300萬收賄現金。(圖/彰化地檢提供)

檢方指出,涉及此案共有15家廠商,彼此間為確保所屬之集團廠商順利以高價承做各工程標案,提高利潤並營造形式確有3家以上廠商參與競標之假象,共同利用此不法手段,陸續以圍標方式搶下中分局24件工程標案、南分局6件工程標案,所獲取之不法利益總金額高達8億609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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