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籍女大生來台北夜店買醉 公關撿屍唬:會疼妳!射後不理下場曝

▲▼撿屍,開趴,男女,約砲,約炮。(圖/PAKUTASO)

▲小方遭夜店公關撿屍。(示意圖,與本文無關/取自圖庫PAKUTASO)

記者崔子柔/綜合報導

21歲的陸籍女大生小方(化名)來台唸書時,結識台北市大安區知名夜店OMNI的公關林男,她有次被邀請到店裡喝酒時醉倒,醒來發現自己衣衫不整躺在林男床上,事後越想越不對勁,和朋友討論後決定向林男提告。台北地院依乘機性交罪判林男3年4月,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內容,小方2018年10月某天深夜由林男帶進OMNI,到他某位客人的包廂喝了3杯野格+紅牛、2杯香檳後醉倒,醒來發現自己躺在林男床上,原本穿的襯衫、短裙和內衣都已被脫掉,身上只剩一件背心。

小方指出,她醒來時林男壓在她身上,還抱怨「怎麼都射不出來」,她才順勢說「那就先不要了吧」,林男便罷休離開她的身體,她當時不知所措,下午還讓林男陪她去髮廊洗頭,結束後再搭計程車回學校。

小方事後越想越不對勁,傳訊息問「我明明那麼不清醒,你為什麼還要對我做那種事情」、「你還沒做安全措施」,林男則回「所以我等你清醒點了」、「好嘛~我還是會很疼你」、「後來我以為沒有的話(戴套)能快點出來,結果都沒出來」,小方在和朋友討論後,決定前往警局報案。

林男則辯稱,他背著小方搭車回家,但小方意識清楚、是她撒嬌要求要人背,而且小方身高170公分,他家門寬僅有76公分,背著沒辦法走進去,事後2人互動也正常,還會傳訊息聊天。

法官認為,小方稱她當下不知道如何處理,且過去和林男友好,保持互動是遭性侵後常有的反應,林男未曾和小方和解,到案後還說和小方沒聯繫了「不在意這個人」,法官依乘機性交罪判處林男3年4月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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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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