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症解隔條件再放寬! 居家照護滿10天「免快篩」就可解隔

記者嚴云岑/台北報導

指揮中心再度放寬輕症或無症狀者解隔條件,確診後只要4天內2次採檢陰性,或者5至9天採檢一次陰性,就可解除隔離。居家照顧者雖然不適用上述條件,但10天隔離期滿也無需再次採檢就可解隔。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記者會。(圖/指揮中心提供)

指揮官陳時中表示,本次放寬是依據4月16日專家諮詢會議決議結果,境外移入個案不適用上述條件,於入境7天內提前解除隔離治療者,將進行自主健康管理至入境第17天,並於入境第10天及有症狀時,自行執行1次家用快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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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土確診案例持續增加,六都加上基隆、宜蘭和花蓮都陸續宣布加入輕症在家照護。指揮官陳時中說明,實際已經上路有6個縣市,包括新北、高雄、宜蘭、基隆和花蓮,台北今天為單個區域信義區要先試辦,桃園也有部分個案已經開始小規模的在做。

依照今日公布規定,上述縣市確診個案若在家隔離,滿10天就可無需採檢解除隔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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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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