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18件只罰一半 達人告小隊長瀆職還虧他「不舉」...結局曝

▲▼士林分局蘇姓警備隊長與小隊長因喝花酒,均遭記過處分,其中警備隊長調任非主管職。(圖/記者邱中岳攝)

▲士林警分局交通分隊孫姓小隊長,遭民眾檢舉涉嫌包庇、圖利大型車業者等且未依規定開單,士林地檢署偵結予以不起訴。(圖/記者邱中岳攝)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北市林姓民眾從2020年12月16日起至2021年10月12日止,利用寄發電子郵件到市政府交通違規檢舉專區方式,檢舉士林區通河街一帶違規行駛大型車,或違規停車等共18件,其中只有9件舉發成功,因此認士林警分局交通隊孫姓小隊長包庇、圖利大型車,涉犯《貪汙治罪條例》圖利罪。士林地檢署偵結,無積極證據證明瀆職犯行,依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訴。

家住北市林姓民眾,從2020年12月16日起到2021年10月12日,以網路上台北市政府交通違規檢舉專區,利用寄發電子郵件方式,檢舉士林區基河路、通河街一帶巷弄,禁行大型車及違規停車共18件,但士林警交通分隊小隊長受理後,卻僅對其中9件違規舉發開單,林認為孫姓小隊長包庇、圖利大型車業者。

▼林姓民眾利用網路舉發違規。(圖/記者黃宥寧翻攝)

▲▼             。(圖/記者黃宥寧翻攝)

受理後,分局會依檢舉人提供靜態或動態資料,檢視是否構成違規,做出舉發或不舉發的初審決定,派出所將初審結果上傳至分局後,分局交通組業務承辦人會依初審舉發結果進行複審,如有爭議或舉發錯誤,再退回轄區派出所重新舉發。

孫姓小隊長進行複審後,對於林姓民眾舉發的18件違規案,發現他所附資料不完整,但違規事實明確,經他審核後已退回轄區派出所重新逕行舉發,且在去年10月12日都舉發完畢,至於不舉發的理由,主要是因林姓民眾提供的採證影片裡,有些角度未將車輛前後停車狀況與標線對應位置完整攝入,導致舉發要件不足;採證影片角度因車身緊鄰停車格位線,如果因此舉發恐生爭議。

林姓民眾事後也有接到警方來電,提醒他檢舉內容有些不完整,請他再檢附更多資料,但林姓民眾仍認為,孫姓小隊長有圖利之虞。

▼孫姓小隊長在網路上屢遭揶揄,甚至有人戲謔他「孫不舉」。(圖/記者黃宥寧翻攝)▲▼             。(圖/記者黃宥寧翻攝)

據悉,該名林姓民眾近年來,已經檢舉7、80件違規。而孫姓小隊長在網路上也遭網友戲謔「孫不舉」,對此他本人低調表示,不會對這些網友提告,畢竟身為公務人員會是盡守本分。

士林地檢署依告發人交通違規檢舉專區案件清冊、士林警分局受理電話訪談等資料,認為無法證明孫姓小隊長有何圖利大型車及違規駕駛人犯意,因此將孫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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