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召妓「房間都蟑螂」氣炸:不退錢就報警 約業者出來談慘了

▲新北市籍張姓男子去年8月間與女網友相約桃園市某家摩鐵,同意借女網友1萬6千元作為性交易代價,但女網友事後提告張男未給錢。(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高中生上網召妓,要求業者退款,結果超慘。(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桃園市18歲劉姓高中生日前透過LINE,與黃男媒介性交易,以2,000元40分鐘的代價,找了一名越南女子進行開房,事後嫌棄房間髒亂要求退款,卻遭到毆打、身上的財物也被拿走,氣得報警處理。桃園地院審理後,依照圖利容留性交罪,判處黃男5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依據判決書內容,劉姓少年2021年4月中旬突然收到黃男傳訊,被告知「今日新妹妹剛報到的呦」、「今日優惠價」、「新妹妹今天剛報到 都是台越混血兒喔」等訊息,以及許多清涼照片、暗示性交的文字訊息等,於是同意以每次40分鐘、2,000元的代價進行性交易。

▲位於桃園火車站鬧區前的老字號飯店葉姓父子檔,容留女子以「一樓一鳳」方式從事性交易,桃警持搜索票查獲花名「幻姬」等14名女子到案。(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高中生以每次40分鐘2,000元的代價召妓,事後卻嫌房間髒亂,要求退款。(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黃男見少年同意,安排了劉姓少年前往桃園一處出租套房,與越南女子小花(化名)進行性交易。不過,事後劉姓少年卻告知,房間裡面蟑螂太多,也不滿意性交易的內容,要求退款,否則就報警處理。

黃男一聽,與潘姓同夥感到十分不滿,於是又找了另外2名同夥,假裝同意退款,約劉姓少年出來,意圖將對方強押上車,過程中造成劉姓少年身上多處受傷,還拿走了劉姓少年的隨身背包。

劉姓少年報警處理,全案東窗事發,黃男也因此被告上法院。桃園地院審理後,依照圖利容留性交罪,判處黃男5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天,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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