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聯42年!臨老滿身病現身討扶養費 3子傻眼拒付:連長相都忘記

▲▼ 老人,老婦,婦人,拐杖,養老院。(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台南一名婦人失聯42年,突然現身要子女付扶養費,判決結果出爐。(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韻如/台南報導

台南一名婦人阿芳(化名)患有黃斑部病變、慢性病等,又領有中度身心障礙手冊,在窮困潦倒之下,決定向3名子女索討扶養費。不過,法官在審理期間,3名子女表示,父母離婚後,母親離家至今已42年,期間僅探望子女2次,子女們連母親的長相也早已忘記,法官因此判阿芳敗訴。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現年68歲的阿芳因眼睛黃斑部病變領有中度身心障礙手冊,還患有慢性病,而他42年前結束7年的短暫婚姻後,就將3名子女留給前夫扶養,42年來僅探視過孩子2次,當時年紀最大的孩子也年僅6歲而已。

不料,阿芳近年因沒有謀生能力,又身患疾病,加上因有子女,無法獲得低收入戶補助、殘障補助也都無法通過,而依據109年度台南市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為21,019元,扣除每月領取的勞保退休金5,300元,請求3名子女每人須支付每月5240元的撫養費

對於失聯已久的母親突然出現,阿芳的3名子女相當錯愕,並在庭審時主張,3人的成長過程都是由父親所扶養,3人連母親長什麼樣子都忘記了,且母親至今也沒有主動要與子女見面,3人因此認為沒有扶養母親的義務,請求法官駁回阿芳之訴,而阿芳對於子女所述均不否認,法官也因此駁回阿芳之訴,免除其3名子女的扶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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