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切接觸者隔離「難落實1人1室」 可「有條件」公費住集中檢疫所!

記者趙于婷/台北報導

近日本土新冠肺炎確診個案多具社區活動史,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30)日再度說明接觸者匡列原則,密切接觸者隔離措施仍以1人1室為原則,衛生單位評估家中環境不適合者,可公費送集中檢疫所隔離。

指揮官陳時中指出,如有確診個案,地方政府衛生單位人員即會依據相關作業流程前往執行疫情調查及接觸者匡列,以釐清相關活動史與接觸者,必要時由警政單位協助調查個案活動軌跡。

衛生單位針對確診個案於可傳染期間參與各項活動,皆會進行詳細疫調,並依接觸時間及有無適當防護條件等,評估所有可能接觸人員感染風險後,進行接觸者名單匡列,並通知該等人員依循衛生機關規定執行居家隔離、自主健康管理或自我健康監測等各項防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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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時中表示,密切接觸者隔離措施自110年5月16日起即以1人1室為原則,惟經指揮中心專案核定、地方政府報經指揮中心同意或經地方政府衛生單位評估家中環境不適合者(如:居家隔離者無法有獨立的房間及廁所、住家環境有受病毒汙染之虞且難以即時確實清消,可能有環境汙染造成疾病傳播風險等),可公費送集中檢疫所隔離。

▲▼1/30確診個案接觸者匡列原則。(圖/指揮中心提供)

▲確診個案接觸者匡列原則。(圖/指揮中心提供)
 

▲▼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圖/指揮中心提供)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圖/指揮中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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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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