汰除不適任律師!陳水扁及涉貪司法官律師執照遭廢止

▲前總統陳水扁出席「臺北設市百年交流分享」。(圖/記者林敬旻攝)

▲前總統陳水扁,與多名涉貪司法官,均遭廢止律師執照。(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為因應《律師法》修正,凡涉及重大刑案遭判刑1年定讞以上者,將由法務部廢止律師執照。「律師資格審查會」經過討論後,決議廢止曾涉重大貪污案件的前總統陳水扁,以及多名涉貪司法官陳玉珍、陳榮和、蔡光治在內的24名律師執照,並送法務部審議。法務部通過後,已於17日發文通告各單位。

《律師法》2019年翻修,規定由11名成員(檢察官、法官、律師、學者、法務部代表等)組成的「律師資格審查會」,審查同法第5條規定「受一年有期徒刑以上刑之裁判確定,依其罪名及情節足認有害於律師之信譽」的律師,是否依同法第9條規定,於今年12月13日以前,廢止其證書。經過審查會討論後,於上月18日列出24名律師,並送交法務部製作廢止執照處分書,發交受處分人。法務部已於日前寄出處分書,並在17日發函通知各律師公會與檢察機關。

遭廢止律師執照的24人中,最有名為1972年就考取律師執照的前總統陳水扁,其餘均為犯下貪污罪定讞的前司法官。包含被譽為史上最貪女檢察官陳玉珍,因長年向電玩業者收賄計2300萬元,遭判刑12年定讞;包庇前苗栗縣長何智輝而集體收賄850萬元的前高院法官陳榮和、李春地、蔡光治,以及前板橋地檢署檢察官邱茂榮,最後分別遭判刑18年、11年半、20年以及6年定讞;涉貪收賄的前高雄地檢署檢察官井天博,遭判刑11年半定讞。

以下為遭廢止律師執照的24人名單:

1、王朝震

2、吳傑人

3、宋宗儀

4、林聖霖

5、邱鎮北

6、張炳龍

7、許兆濂

8、許良虔/更名「許睿濬」

9、陳水扁

10、廖椿堅

11、蔡信男

12、蕭敦仁

13、羅紀雄

14、林德盛

15、詹昭書

16、陳正達

17、房阿生

18、李春地

19、蔡光治

20、邱茂榮

21、陳榮和

22、陳玉珍

23、黃隆豐

24、井天博/更名「井樹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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