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詐租屋族!籌直播主帶貨「週轉金」 2經紀開BMW X5裝大房東

記者邱中岳/台北報導

北市大同分局延平派出所在25日接獲報案,有民眾在租屋網承租房子,看完屋面交付押金最後卻沒有履約,一個月聯繫不上對方驚覺遭騙,警方26日通知涉案2人到案,坦承從事直播公司經紀,因要拿錢與直播主配合做生意,所以才以此方式「當週轉金」,原本都會用藉口退錢,但因「組數太多」,辯稱一時忘了。

警方調查,25日晚上11時許,北市大同分局延平派出所接獲報案,1名28歲的陳姓女子在591租屋網承租房子,聯繫上36歲的楊姓男子以及32歲的吳姓男子,3人相約在9月27日晚上前往信義區吳興街看房,最後約在長安西路面交,陳女共計先付了1萬6千元的押金,但是將近1個月,陳女始終聯繫不上2人。

▲▼被害人付1萬6千元租金,1個月後還沒入住,最後上門報警處理。(圖/記者邱中岳翻攝)

▲被害人(紅圈)租屋面交先付1萬6千元租金,1個月後還沒入住,最後上門報警處理。(圖/記者邱中岳翻攝)

陳女25日晚上11時許到派出所報案,警方調閱資料後,26日晚上9時許,通知吳、楊2人到案說明,2人坦承在北市找了多名房東承租「日租套房」,再刊登租屋網出租,但最後再以「房子租出去了」等理由,取消與被害人的租約,並退回押金,警方訊後依照詐欺罪嫌函送士林地檢署偵辦。

▲▼被害人付1萬6千元租金,1個月後還沒入住,最後上門報警處理。(圖/記者邱中岳翻攝)

▲2嫌為了取信被害人,出面簽約拿押金時還開著價值289萬起跳的寶馬X5(紅圈)。(圖/記者邱中岳翻攝)

吳、楊2人向警方表示,之前是在直播經紀公司上班,因為有粉絲向直播主訂貨下單,經紀人可以不定的折扣向直播主拿貨後提供給粉絲,為了賺取中間的利潤,所以才會用租屋詐騙方式行騙「週轉金」,但因被害組數太多,2人常常忘了回訊息,所以最後東窗事發,遭被害人告上警局。

▲▼被害人付1萬6千元租金,1個月後還沒入住,最後上門報警處理。(圖/記者邱中岳翻攝)

▲2名直播經紀人為了籌措週轉金,先承租日租套房後供民眾賞屋,騙取押金後使用。(圖/記者邱中岳翻攝)

警方表示,2名嫌犯為了取信被害人,出面時還開著最低289萬元的的寶馬X5,企圖塑造大房東形象取信被害人,警方也呼籲,租屋民眾應前往瞭解實際屋況,與確認房東是否為屋主本人,透過品牌仲介業者,仍應檢視房屋所有權狀是否為房東本人所有,於簽約時應確認房東所留資料是否正確,再行繳交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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