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一次萬元 夫見「老司機半夜家門口等」4個月後揭真相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高雄男子阿豪(化名)10年前與大陸籍女子小玲(化名)墜入愛河,沒想到結婚之後,對方不僅常常嫌他賺錢不夠、鬧離婚,甚至在外賣淫被警察抓到,讓他大受打擊,因而決定提告求償100萬元。雖然小玲矢口否認從事性交易,但橋頭地院法官不採信,並判她應賠償30萬元給丈夫,全案仍可上訴。

兩性,性愛,性生活,sex,做愛,調情(圖/達志/示意圖)

▲阿豪懷疑妻子小玲在外賣淫,結果真的被警方抓包。(示意圖/達志影像,與本文當事人無關,下同。)

阿豪在判決書中提到,和小玲是在網路上認識,2011年間特地前往上海碰面,當時知道對方有一個非婚生子,加上有孕在身,必須為小孩找個爸爸,所以透過相親與另一名男子結婚,後來男方後悔,雙方訴訟離婚;兩人遠距離交往一陣子後,他決定在2013年結婚,並將小玲接到台灣居住,婚後育有一名女兒。

阿豪接著說,自己是經營飲料店的,名下有3筆不動產,經濟狀況尚可,小玲原本也在店裡工作,但經常因故不到職,2017年間取得長期居留證後,便開始拒絕夫妻房事,還多次索要金錢、不停換工作、嫌棄他賺錢不夠,甚至鬧離婚,2017年6月間則開始在微信朋友圈上傳一些清涼、暴露的自拍照,「2019年8月中旬起,我感覺整件事情不對,發現她有段時間常半夜外出,疑似有頻繁賣淫的行為」,接送人還直接把車停在家門口,引來鄰居指指點點。

阿豪坦言,這件事情讓他大受打擊,失落到無心經營生意,還被客人冷嘲熱諷,自尊因此受傷,沒想到4個多月後,警方的行動坐實了他的猜測,小玲在某汽車旅館被抓到從事性交易,事後卻像什麼事都沒有發生一樣,繼續住在家中,讓他內心痛苦萬分,同時還感到莫名緊張和恐懼,因而決定提告求償100萬元的精神慰撫金。

▲▼ 生氣,沮喪,憂鬱。(示意圖/達志影像)

▲阿豪得知妻子的行為後,傷心到失眠、做惡夢。

而對於上述指控,小玲僅對登記結婚一事沒有意見,其他事情皆有爭執,並要求丈夫舉證。不過,橋頭地院法官參諸高雄市楠梓警分局的卷宗,小玲在2020年1月間的確曾在汽車旅館內被抓到從事性交易,買春男子向警方坦承交易價格為1萬元,還詳細描述整個過程,兩人事前的LINE對話紀錄也有「妳的型我真的很喜歡,第一次可以不要那麼多嗎?10000(元)可以嗎?」、「好」、「你是不是沒帶錢」等話。

而小玲被抓後僅坦承收錢與該男子當聊天對象,去汽車旅館雖有親密舉動,但沒有性交易。法官指出,警方是在他們剛完事時查獲的,若真的沒有,實在沒有必要做出上述辯解,顯然不合常理,不足採信,考量到她與丈夫的經濟收入差距,最終判應賠償30萬元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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